一、受理條件
按工程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單位因故變更項目結束時間的,應在原項目結束前30日內申請辦理變更手續。
二、受理渠道
本業務為外部事項,用人單位可通過線下申報辦理。
三、所需資料
申請人應當填報《河南省社會保險單位信息變更申報表》,并區分以下情況分別提供申報資料:
(一) 建設工程變更竣工時間的,需提供總承包單位的《工程延期施工報告》;
(二)工程施工單位因工程量追加等原因導致延期的,需持項目發包方提供的追加工程造價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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