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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條件
參保人員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在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前,由參保單位或參保人員到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開具:
(一)在機關事業單位之間跨省流動的;
(二)從機關事業單位流動到企業的;
(三)從企業流動到機關事業的。
二、政策依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規〔2017〕1號)、《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豫人社辦〔2018〕102號)。
三、受理渠道
本業務為外部事項,可通過線上或線下申報辦理。
四、所需資料
參保人員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
五、辦理流程及層級
參保對象可通過社保經辦機構公共服務平臺直接辦理,或到社保經辦機構申報辦理。線下辦理時,該業務采取“經辦”一級辦理,經辦人員審核申請人申報事項,符合條件的,出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六、辦理時限:即時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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