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1)父母雙方共同到派出所戶籍室提出書面申請;(2)父母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3)被申請人戶口簿;(4)戶口簿上不能顯示關系的,需提供出生醫學證明。
辦理依據:《關于深化戶政管理“放管服”改革減少群眾出具證明材料的通知》(豫公治明發〔2018〕413號)。?
辦理程序:派出所戶籍民警審核材料后當場辦理并錄入電子檔案。
審批權限:派出所戶籍民警。
辦理時限:當場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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