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6歲以下出生登記
所需材料:(1)父母結婚證(未婚生育的不需提供);(2)父親或母親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3)《出生醫學證明》。
辦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河南省公安機關戶政服務管理工作規范(試行)》(豫公治明發[2008]511號)第二十條。
辦理程序:派出所戶籍民警審核材料后當場辦理并錄入電子檔案。對群眾提供的出生證明有疑問的,可向縣級衛生部門發函核查后辦理;對群眾提供的其它材料有疑問的,經社區民警調查后辦理。
辦理權限:派出所戶籍民警。
辦理時限:當場辦理。
二、6歲以上出生登記
所需材料:(1)申請人書面申請;(2)父母結婚證(未婚生育的不需提供);(3)父親或母親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4)《出生醫學證明》。
辦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河南省公安機關戶政服務管理工作規范(試行)》(豫公治明發[2008]511號)第二十條。
審批流程:材料齊全后由戶籍民警審核受理并錄入電子檔案,通知社區民警進行調查,出具調查報告(錄入電子檔案)。派出所所長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報縣級公安機關,縣級公安機關在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審批(兩級),派出所戶籍民警在審批當日通知群眾辦理。
審批權限:縣級公安機關主管副局長。
審批時限: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Copyright ? 2015-2025 洛陽市澗西區人民政府 版權所有
網站標識碼:4103050003
網站聯系電話:0379-64823389 地址:洛陽市澗西區西苑路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