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洛陽市最低生活保障審核確認辦法》規定:
第十三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可以單獨提出申請:
(一)低保邊緣家庭中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一級、二級重度殘疾人和三級智力殘疾人、三級精神殘疾人;
(二)低保邊緣家庭中患有當地有關部門認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員;
(三)脫離家庭、在宗教場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難的宗教教職人員;
(四)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
低保邊緣家庭一般指不符合低保條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1.5倍(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適當提高標準),且財產狀況符合相關規定的家庭。
(澗西區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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