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辦事處,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
《澗西區防汛應急預案》現印發你們,請各單位認真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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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澗西區防汛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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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1日
澗西區防汛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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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則
1.1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強化底線思維和極限思維,立足防大汛、搶大險、救大災,全面加強防汛應急管理,嚴格落實“123”“321”防汛工作要求,依法、科學、高效、有序做好洪澇災害的防范處置,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災害防御條例》《河南省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辦法》《洛陽市防汛應急預案》《澗西區人民政府突發公共時間總體應急預案》等,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澗西區行政區域內洪澇災害的防范和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為防汛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決守住不發生群死群傷底線,最大程度地減少洪澇災害造成的危害和損失。
(2)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堅持黨委領導,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落實地方黨委政府防汛救災主體責任,壓緊壓實日常防范和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領導責任。
(3)堅持因地制宜、統籌兼顧。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科學處理上下游左右岸之間、地區與部門、近期與遠期等關系,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做到服從大局,聽從指揮。
(4)堅持統一指揮、協調聯動。建立部門預警、率先響應、統一指揮、共同應對,避險為要、專班處置的搶險救災應急聯動機制,加強協調聯動,做到快速響應、科學處置、高效應對。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防汛重大事項決策小組
區委、區政府成立防汛重大事項決策小組,由區委書記,區長,區委副書記,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區委常委、人武部部長,分管農業農村、公安的副區長組成,負責組織協調、指揮決策重特大洪澇災害應急搶險救援救災工作。
2.2區防汛抗旱指揮部
2.2.1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組成及職責
區委、區政府設立區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區防指),在洛陽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和澗西區委、區政府領導下,統一組織、指揮、協調、指導和督促全區防汛應急和抗旱減災的工作。
指揮長:區長
常務副指揮長: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
副指揮長:分管工信、水利、公安、自然資源、住建、城市管理等工作的副區長。
區防指下設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區防辦),分管防汛的副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區防辦日常工作由區應急管理局承擔,區應急管理局局長兼任區防辦常務副主任,區應急管理局副局長和區農業農村局副局長任專職副主任。
區防汛抗旱指揮部下設4個防汛專項指揮部和14個防汛分指揮部,在區防指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
區防指成員單位:區委宣傳部、區人武部、區發展改革委、區教育體育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澗西分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澗西分局、區城市管理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農業農村局、區衛健委、區應急管理局、區文化和旅游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區商務局、區人民防空辦公室、區交巡大隊、西城電業分局、洛陽新奧燃氣公司、聯通洛陽分公司、移動洛陽分公司、電信洛陽分公司。
區防指主要職責:組織領導全區防汛救災工作,貫徹實施國家防汛抗旱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貫徹執行市防指和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組織擬訂區級有關政策和制度等,依法組織制定重要防洪工程和重要基礎設施防御洪水預案(方案)、洪水調度方案、抗旱應急水量調度方案等;組織開展防汛抗旱督導檢查;監督落實防汛抗旱行政首長負責制及重要防洪工程和重要基礎設施防汛抗旱責任人;統一領導指揮、組織協調較大、重大、特別重大洪澇干旱災害應急搶險救援救災工作,指導監督防汛抗旱重大決策的貫徹落實。
2.2.2區防辦及4個防汛專項指揮部職責
區防辦承辦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日常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全區防汛抗旱工作;負責指導有關部門、各辦事處落實防汛抗旱責任制;組織全區防汛防汛抗旱檢查、督導;組織編制《澗西區防汛應急預案》《澗西區抗旱應急預案》,指導相關部門編制專項預案,按程序報批并指導實施;會同有關單位做好防汛抗旱隊伍建設和物資儲備、調用等工作;綜合掌握雨情、旱情、險情、災情及應對情況,提出全區防汛抗旱共組建議;協調做好防汛抗旱搶險救災表彰工作。
適應扁平化指揮要求,區防指設立綜合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河渠和農業農村4個防汛專項指揮部,具體工作職責見附件4。
2.2.3區防汛工作專班職責
區防汛綜合保障專項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預測預判、搶險救援、社會救援協調、醫療防疫、物資保障、社會捐贈、信息統計、信息發布及輿情應對9個工作專班(專班職責及組成人員見附件5)。各工作專班由區應急局、區城管局、區住建局、區農業農村局等抽調專人至區防辦,在區防指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
2.3街道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及職責
全區14個街道辦事處分別成立防汛分指揮部。各辦事處參照區里做法,設立防汛抗旱指揮部及其辦公室,成立防辦工作專班,由辦事處黨政主要負責人負責轄區防汛抗旱工作,在區委區政府和區防指領導指揮下,做好防汛應急工作。
主要職責如下:
負責指揮轄區汛期搶險工作,完善防汛組織機構和防汛責任體系,圍繞河渠、滯水點、深基坑、道路周邊(漏電)、地質災害、D級危房、私搭亂建、地下空間、在建工地、拆遷工地等10個重點部位開展汛期隱患排查治理和管控,落實“一包一、點對點”防汛責任制;制定應急預案,儲備防汛物資,組建應急救援隊伍,加強防汛演練,開展汛期宣傳教育,提高居民自救互救能力;負責本轄區應急搶險救援,加強值班值守和信息報送;完成區防汛抗旱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2.4其他基層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大中型企業和有防洪任務的重要基礎設施的管理單位根據需要成立防汛指揮機構,負責本單位防汛工作。
各行政村(社區)、企事業單位、居民樓院明確防汛責任人,負責組織落實防汛應對措施。
3?應急準備
3.1思想準備
加強學習培訓,增強各級各部門領導干部的風險意識和底線思維,樹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加強宣傳,提高全民預防洪澇災害和自我防護意識;做好防大汛、搶大險、救大災的思想準備。
3.2責任落實
區防指按照區級領導分包辦事處,辦事處領導分包社區的原則,做好轄區內防汛督促指導工作。
按照防汛“十”個重點內容,各相關部門、街道辦事處要落實防汛責任人,在汛前及時向社會公布。各級各類防汛責任人必須按要求履行防汛職責,入汛后必須每天24小時保持聯絡暢通,未經批準不得離開工作地區;防汛關鍵期必須加強值守備勤、在崗到位;遇到突發災害必須進入應急崗位、全力投入搶險救災。
3.3預案準備
區防辦指導督促各街道辦事處和相關成員單位,按一區一案、一街道一案、一村(社區)一案、一水庫一案的要求,加強預案編制修訂工作,形成全區防汛應急預案體系。
區防辦負責修訂《澗西區防汛應急預案》,區應急管理局負責修訂《澗西區防汛緊急避險安置預案》,區農業農村局負責修訂《河渠防汛預案》、水庫汛期調度運用計劃和防御洪水預案、超標準洪水防御預案,區消防救援大隊負責修訂《洪澇災害救援預案》,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澗西分局負責修訂《地質災害防御預案》,區城市管理局負責修訂《城市排水防澇預案》,區住建局負責修訂《防汛交通保障應急預案》,區發改委負責修訂《防汛電力保障預案》,區工信局負責修訂《防汛通信保障預案》,其他行業主管部門要及時修訂本行業、本部門防汛應急預案,按有關規定報備并組織實施。各企業作為防汛工作的主體,要在開展洪澇災害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基礎上,制定本單位防汛應急預案。
3.4工程準備
農業農村、住建、城管、自然資源等行業主管部門要指導和監督,督促工程管理單位加強日常管理和維護,確保防洪排澇工程設施安全有效運行。
教體、工信、住建、城管、衛健、應急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在汛前組織開展學校、醫院、市場、商業中心、居民住房、市政交通、危化品儲運等建筑設施及其他公共安全設施設備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度汛隱患。
3.5隱患排查
要持續開展各類防洪工程、水毀修復工程、病險水利工程設施、城市排水防澇、山洪和地質災害等方面安全隱患排查,按照單位自查、行業檢查、綜合檢查等方式,加強防汛風險辨識管控,建立“隱患、任務、責任”清單,落實整改措施、責任、時限,及時消除防汛風險隱患。
3.6隊伍準備
(1)區級防汛搶險救援力量。區級建立以消防救援隊、巡特警大隊和社會救援力量為主體的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承擔轄區抗洪搶險救援任務,由本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統一指揮調度,不少于50人。
(2)基層防汛搶險救援力量。每個街道辦事處建立不少于20人的消防應急救援隊伍。
(3)以基干民兵為主體的綜合應急救援力量。行政村要結合民兵連隊伍建設,建立民兵應急救援力量。有防汛抗洪任務的有關單位要結合本單位的需要,組建或者明確應急搶險救援隊伍。
3.7物資準備
各單位按照“五有”要求做好防汛搶險救援救災物資準備,做到裝備器材入庫,物料上關鍵部位。
(1)區級防汛物資有:沖鋒舟、橡皮艇、水泵、發電機、救生衣、救生圈、編織袋、防汛帆布沙袋、照明器材、雨衣、雨鞋等,儲存在區應急物資倉庫。
(2)各辦事處防汛和救災物資按照《關于加強基層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的意見》進行儲備,儲存在指定的防汛救災物資倉庫。鼓勵采取簽署協議、號而不集的方式充分利用民間物資(工程機械等),作為政府物資儲備的有益補充。
(3)區防指各成員單位要制定搶險救援救災物資儲備計劃,做好搶險救援救災物資的采購、儲備、保養、更新、補充等工作,每年汛前開展物資清查,建立完善物資調運聯動機制,提高物資保障能力。
(4)防汛搶險機械儲備。采取簽署協議、號而不集的原則,區、街道分別和相關單位簽署協議,備足挖掘機、鏟車、運輸車輛等搶險施工機械,防汛緊急時刻有關機械要分別在險工、險段值守。
3.8避險轉移安置準備
各辦事處、各社區要堅持“避險為要”,制定應急避險預案,落實應急避險場所,明確避險工作流程、避險線路、集中安置點和各環節的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本部門避險轉移安置工作。
對低洼易澇區、危舊房等危險區域,各辦事處負責統計管轄范圍內需轉移人員數量,登記造冊,建立檔案,每年汛前進行更新并報區防汛辦備案。
各辦事處具體負責實施本區域內的人員轉移工作,對留守或獨居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弱勢群體要明確責任人。
消防救援隊伍作為營救被困人員的主力軍,在屬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駐澗解放軍、民兵預備役參與轉移救援。
3.9救災救助準備
建立完善政府救助、保險保障、社會救濟、自救互救“四位一體”的自然災害救助機制,做好救災救助物資和資金準備,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
3.10技術準備
完善應急指揮調度系統等系統(平臺)建設,做到防汛信息資源共享,提高災害信息獲取、預報預測、風險評估、應急保障能力。
3.11宣傳培訓演練
各單位要在汛前廣泛開展防汛宣傳活動,提高群眾避險、自救能力和防災減災意識。組織開展汛前培訓,提高防汛應急處突能力。
區防指每年舉行一次防汛搶險綜合演練。區防指各成員單位也要結合實際開展防汛應急演練。
辦事處、村(社區)及企事業單位、居民樓院結合實際,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防汛應急演練。
4?監測預報預警
區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澗西分局、區住建局、區城管局等部門加強監測、預報、預警,按職責和權限及時向社會發布暴雨、洪水、地質災害、城市內澇有關信息,并同時報告區防指。入汛后,監測預報人員要加強值班值守,保持在崗在位;防汛關鍵期,監測預報實行領導24小時帶班值守;防汛緊急期,實行24小時滾動監測預報。遭遇重大災害性天氣時,要加強聯合監測、會商和預報,盡可能延長預見期,對可能的發展趨勢及影響作出評估,將評估結果報告同級防指,并通報有關單位。
4.1氣象監測預報預警
區農業農村局與上級部門做好工作對接,負責本轄區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預警,做好與上級氣象部門的對接,按職責和權限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要遞進式發布暴雨重要天氣報告、暴雨重要天氣預警報告,按職責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揮氣象預警先導作用。與區應急管理局、住建局、城管局等部門實現汛期信息共享。
4.2水文監測預報預警
區農業農村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水文監測,承擔水情監測預警工作。按照分級負責原則和權限,及時與上級部門做好工作對接,按職責和權限發布河道水庫流量信息;水工程險情按照有關預案及時發布預警。
4.3山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
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山洪災害監測和預警工作,要科學設定預警指標,核定“準備轉移”和“立即轉移”雨量預警數值,及時向特定對象發布預警。通過山洪災害監測預警系統實時監測雨水情,及時發布強制性預警信息,提請街道、社區和有關部門做好危險區域群眾轉移避險工作。街道、社區、相關企業和單位責任人接到強制性預警后,要立即果斷組織受威脅群眾轉移避險,做到應轉盡轉、應轉早轉,堅決避免群死群傷事故發生。
4.4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澗西分局負責與防汛有關的地質災害監測和預報工作,加密巡邏監測,發現危險征兆立即預警,協助做好周邊群眾快速轉移工作。
4.5城市內澇監測預報預警
區城市管理局負責城市內澇監測預報,建立城鎮內澇防治預警、會商、聯動機制,按權限及時向社會發布指令性預警信息,必要時報區委區政府采取停工、停業、停運、停學等強制管控措施,及時通知或組織低洼地區居民應急避險或避險轉移。
4.6預警行動和通報
(1)當發布暴雨紅色、橙色預警信息時,預警發布主管部門要第一時間電話報告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區級預警發布主管部門通知暴雨影響區街道黨政主要負責人、社區防汛責任人。基層責任人接到預警信息后要及時回復并采取應急措施,確保既要“叫醒”也要“回應”。
(2)區農業農村局要建立山洪災害臨災預警“叫應”機制,區-街道-社區-組-戶5級責任人接到“準備轉移”或“立即轉移”預警信息后,要立即回復,并做好群眾轉移準備或立即組織轉移。
(3)區防指要健全多部門聯合會商機制,預測可能出現致災天氣過程或有關部門發布預警時,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辦公室要組織聯合會商,分析研判災害風險,綜合考慮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響程度,及時提出啟動、調整應急響應的意見和建議。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急響應原則上與本級有關部門的預警掛鉤,把預警納入應急響應的啟動條件。
(4)區農業農村、自然資源、城市管理等部門發出預警后,應當立即組織本系統采取預警應急行動,加強值班值守,動員行業力量,迅速進入應急狀態。同時,要將相關預警信息迅速報告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并通報相關方面。
(5)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有關成員單位要根據預警信息和降雨情況,迅速到崗到位,適時啟動部門應急響應機制,采取應急措施,全力做好應急保障和交通管控、疏導,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5 應急響應
5.1總體要求
5.1.1應急響應分級
按照洪澇災害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防汛應急響應級別由低到高劃分為Ⅳ級、Ⅲ級、Ⅱ級、Ⅰ級四級。
5.1.2應急響應啟動程序
區防指根據農業農村、自然資源、城管等部門提供的預測預警信息,統籌考慮災害影響程度、范圍和防御能力等,綜合會商研判并啟動響應。Ⅰ級應急響應由區防指指揮長簽發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由常務副指揮長簽發啟動,Ⅲ級應急響應由副指揮長、防辦主任簽發啟動,Ⅳ級應急響應由防辦副主任簽發啟動。如遇緊急情況,可以先行啟動,隨后補簽。當響應條件發生變化時,區防指及時調整響應等級。
對符合防汛應急響應啟動條件的,相關部門和災害影響地區辦事處按照預案先行啟動響應,做好組織搶險救援救災,并同時報告區委區政府和區防指。區防指相關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防指啟動或調整應急響應,應與區防指響應等級相銜接,災害主要影響地區應急響應等級不得低于區級。
5.1.3應急響應啟動程序
區防指啟動各級防汛應急響應時,坐鎮指揮領導如下:
(1)啟動防汛Ⅳ級響應時
區防指主要成員(區應急管理局局長或農業農村局局長)在區應急指揮中心坐鎮指揮。
(2)啟動防汛Ⅲ級響應時
區防指副指揮長(分管農業農村、公安、住建、城市管理等工作的副區長)在區應急指揮中心坐鎮指揮。
(3)啟動防汛Ⅱ級響應時
區防指常務副指揮長在區應急指揮中心坐鎮指揮。
(4)啟動防汛Ⅰ級響應時
區防指指揮長在區應急指揮中心坐鎮指揮。
5.2Ⅳ級應急響應
5.2.1啟動條件
當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經會商研判,必要時啟動防汛Ⅳ級應急響應:
(1)預警。市氣象局發布暴雨黃色預警報告;或者市防指啟動防汛Ⅳ級應急響應。
(2)災害。轄區內因暴雨洪水發生一般洪澇災害。
(3)河道。洛河、澗河等主要防洪河道主要控制站水位超過警戒水位,或堤防出現險情,或其他中小型河道堤防出現較大險情。
(4)水庫。三岔口水庫出現較大險情。
(5)發生其它需要啟動應急響應的情況。
5.2.2響應行動
(1)區防指發布防御工作通知,督促各行業部門、各防汛指揮部和分指揮部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貫徹落實,并將落實情況報區防指。
(2)區防辦副主任組織應急、農業農村、自然資源、城市管理、住建等部門會商,視頻連線有關街道辦事處指揮機構進行動員部署。
(3)區應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隊、區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澗西分局、區城市管理局等部門做好救援、搶險、排澇力量物資預置工作,隨時待命赴災區增援。
(4)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工程調度,督促、指導本行業防御措施落實,開展隱患巡查處置工作。
(5)電力、住建、交通運輸、公安、衛健、應急等部門協調做好電力、供水、抗災救災車輛、社會安全、衛生防疫等方面的應急保障工作。
(6)搶險救援力量提前向可能受影響地區預置隊伍和裝備,視情開展搶險救援。
(7)加強信息調度分析,持續做好會商研判。區農業農村局每日8時、14時、20時報告雨情監測及天氣預報結果,其間監測分析天氣條件有較明顯變化時,隨時更新預報;每日8時、14時、20時報告洪水預報結果。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澗西分局每日18時報告地質災害監測預報結果。區應急管理局每日18時報告洪澇災害造成損失情況。區防指其他有關成員單位每日18時向區防指報告工作動態。
(8)屬地及時發布指令,轉移安置受威脅群眾,調動搶險力量物資開展搶險、排澇,洪澇災害影響地區各辦事處防指每日16時向區防指報告災害應對處置工作動態,突發災情、險情應及時報告。
5.3Ⅲ級應急響應
5.3.1啟動條件
當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經會商研判,必要時啟動區級防汛Ⅲ級應急響應:
(1)預警。市氣象局發布暴雨橙色預警報告;或正在發生大范圍降雨過程,市氣象局又發布暴雨黃色預警報告;或者市防指啟動防汛Ⅲ級應急響應。
(2)災害。轄區內因暴雨洪水發生較大洪澇災害。
(3)河道。洛河、澗河等主要防洪河道多個主要控制站水位超過警戒水位,或堤防發生較大險情,或其他中小型河道堤防出現重大險情。
(4)水庫。三岔口水庫發生重大險情。
(5)發生其它需要啟動應急響應的情況。
5.3.2響應行動
(1)區防辦主任或副主任組織應急、農業農村、自然資源、城市管理、住建、宣傳等部門會商,滾動研判防汛形勢,視頻連線有關街道辦事處防指,組織動員部署,及時調度指揮。
(2)區防辦主任或副主任在區防汛抗旱指揮中心值班。
(3)區防指發布加強防御工作通知,區防指各成員單位、各辦事處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貫徹落實,并將落實情況報區防指。
(4)區應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隊、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澗西分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門預置救援、搶險、排澇力量物資,隨時待命赴災區增援。
(5)行業主管部門加強隱患巡查工作,強化本行業防御措施的落實和檢查;組織行業搶險隊伍做好搶險救援準備,適時開展搶險救災工作;統計、核實行業受災情況,及時報告市防指。
(6)電力、通信、住建、交巡大隊、公安、衛健、應急等部門協調做好電力、通信、供水、抗災救災車輛、社會安全、衛生防疫等方面的應急保障工作。
(7)搶險救援力量協助受影響地區政府開展搶險突擊、群眾疏散轉移工作。
(8)加強信息調度分析,持續做好會商研判。區農業農村局每3小時報告雨情監測及天氣預報,其間監測分析天氣條件有較明顯變化時,隨時更新預報;每3小時報告1次洪水預報結果。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澗西分局每日18時報告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預報結果。區應急管理局每日18時報告洪澇災害造成損失情況。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澗西分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農業農村局等單位指派人員進駐區防指。區防指其他有關成員單位每日18時向區防指報告工作動態。
(9)宣傳部門組織新聞媒體及相關單位向公眾播報暴雨、洪水、地質災害的有關信息。
(10)屬地及時發布指令,調動各類搶險隊伍,轉移安置危險區域內的群眾,迅速開展救援搶險排澇,必要時請求區防指支援。洪澇災害影響地區各街道辦事處防指每日16時向區防指報告事件進展及工作動態,突發災情、險情應及時報告。
5.4Ⅱ級應急響應
5.4.1啟動條件
當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經會商研判,必要時啟動區級防汛Ⅱ級應急響應:
(1)預警。市氣象局發布暴紅色預警報告;或正在發生大范圍降雨過程,市氣象局又發布暴雨橙色預警報告;或者市防指啟動防汛Ⅱ級應急響應。
(2)災害。轄區內因暴雨洪水發生重大洪澇災害。
(3)河道。洛河、澗河渠等主要防洪河道主要控制站水位接近保證水位;或1條以上主要防洪河道同時或多處發生重大險情;或一般河段、主要支流堤防發生決口。
(4)水庫。三岔口水庫發生垮壩。
(5)發生其它需要啟動應急響應的情況。
5.4.2響應行動
(1)區防指常務副指揮長在區防汛抗旱指揮中心坐鎮指揮,區防辦工作專班相對集中辦公,主要負責人在區防汛抗旱指揮中心集中辦公。
(2)常務副指揮長在區防汛抗旱指揮中心值班,組織應急、農業農村、自然資源、城市管理、住建、公安、交巡大隊、衛健委、財政、宣傳、消防救援等部門會商,滾動研判防汛形勢,視頻連線有關街道辦事處防指,組織動員部署,及時調度指揮。
(3)當河道、水庫發生重大險情和嚴重山洪災害時,由分管水利的副區長帶領河渠和農業農村防汛專項指揮部趕赴現場,區農業農村局做好專家、搶險隊伍和物資保障。移動、聯通、電信公司協調做好通信保障。
當發生嚴重城市內澇時,由分管城市管理的副區長帶領城市管理部門相關人員趕赴現場,區城市管理局做好專家、搶險隊伍和物資保障。移動、聯通、電信公司協調做好通信保障。
當發生工業企業重大險情時,由分管工信的副區長帶領區工信部門相關人員趕赴現場,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做好專家、搶險隊伍和物資保障。移動、聯通、電信公司協調做好通信保障。
當發生危化企業重大險情時,由分管應急的副區長帶領區應急部門相關人員趕赴現場,區應急管理局做好專家、搶險隊伍和物資保障。移動、聯通、電信公司協調做好通信保障。
當發生重大地質災害時,由分管自然資源的副區長帶領自然資源部門相關人員趕赴現場,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澗西分局做好專家、搶險隊伍和物資保障。移動、聯通、電信公司協調做好通信保障。
當其他重要基礎設施發生重大險情時,由分管副區長帶領相關部門趕赴現場,行業主管部門做好專家、搶險隊伍和物資保障。移動、聯通、電信公司協調做好通信保障。
當發生多災種重大災害時,由指定副區長帶領相關部門趕赴現場,行業主管部門做好專家、搶險隊伍和物資保障。移動、聯通、電信公司協調做好通信保障。
(4)區防指發布進一步做好防汛搶險救災工作的通知,督促區防指各成員單位、各辦事處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貫徹落實,并將落實情況報區防指。
(5)區應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隊、區農業農村局、區城市管理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部門增調救援、搶險、排澇力量物資,及時趕赴災區增援。
(6)各行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工程調度和隱患巡查應對,廣泛調動資源,協調各方力量,全力做好搶險救災和應急保障工作,并及時查災核災、更新行業受災情況,及時續報。
電力部門統籌調集搶險隊伍、應急發電裝備,為防汛重點區域、重點部位和搶險現場提供電力保障。指導防汛重要用戶、地下配電設施管理單位落實防汛電力保障措施,督導電力防汛搶險救災工作,及時更新發布受災情況、救援力量、復電進度等信息。供電單位對人員撤離區域、受災影響安全運行的電力設施采取停電避險措施。供電公司做好電網安全運行、受災復電工作,保障城市生命線及防汛重要用戶的電力供應。指導基層做好配電站房防淹工作。
通信管理部門組織各基礎電信運營公司為防汛重點區域、重點部位和搶險現場提供通信保障。全力開展通信保障、網絡搶修和網絡恢復工作,重點保障黨委、政府、防汛指揮部和要害部門通信暢通。
交巡大隊組織應急運輸車輛,做好防汛物資運輸、搶險救援力量投送、大規模人員轉移避險、大規模滯留人員疏散;組織做好受損公路、鐵路、橋梁搶修,配合公安部門實施交通管制;做好軌道交通、公交站、客運站防澇排水和公交車、出租車緊急避險。
公安部門組織做好災區治安管理工作和防汛搶險的戒嚴、警衛工作,實施必要的交通管控,及時疏導車輛、行人,引導搶險救援車輛有序快速通行。
城市管理部門組織做好城市澇水抽排、路面清障和供水、供氣保障,維持城市正常運轉。
(6)宣傳部門組織新聞媒體及時更新、滾動播報暴雨、洪水的有關信息,根據區防指指令滾動發布指揮部公告,及時收集輿情信息,加強正面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弘揚社會正氣。
(7)區應急管理局做好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集中辦公人員辦公和生活保障工作;電力、公安、衛生等部門做好區防汛抗旱指揮中心應急供電、交通疏導和應急救護等工作,保障區防汛抗旱指揮中心正常運轉。
(8)加強信息調度分析,持續做好會商研判。區農業農村局每3小時報告雨情監測及天氣預報,其間監測分析天氣條件有較明顯變化時,隨時更新預報;每3小時報告一次洪水預報結果。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澗西分局每日8時、18時報告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預報結果。區應急管理局每日8時、18時報告洪澇災害造成損失情況。區防指其他有關成員單位每日8時、18時向區防指報告工作動態。洪澇災害影響地區各街道辦事處防指每日6時、16時向區防指報告事件進展及工作動態,突發災情、險情及時報告。
(9)各辦事處按照轉移避險應急預案確定的轉移區域、轉移人員、轉移路線,組織好相關人員的轉移工作,轉移至安全地點。要落實轉移安全責任制,做到應轉盡轉、不落一人。
(10)區防指及時發布指令,做好防洪工程調度、防汛搶險救災等工作,必要時請求市防指和駐地解放軍、武警部隊支援。包保重點工程和街道辦事處的區級領導上崗到位,靠前指揮。
區防指適時采取停工、停業、停課、停運等措施,加強對地下商城、地下停車場、下沉式隧道、易澇點等部位的管控,并封閉危險路段,實行交通管制。
農業農村部門及時調度水庫、河道,迎接可能到來的洪峰。工業企業及時調整生產計劃,適當降低庫存、降低負荷。
住建、城市管理和交通運輸等部門緊盯隧道、涵洞,公共設施的地下空間,立交橋、下沉式建筑、軌道交通等易積水的低洼區域,實施關閉措施,嚴防雨水倒灌引發事故災害。
文旅、教體等部門暫停或取消室外大型活動和群眾集會,撤離危險區域人員。關閉旅游景區,終止有組織的戶外體育類活動。屬地辦事處迅速組織地質災害威脅區域、洪水威脅區域群眾安全避險轉移。住建、農業農村等部門迅速排查在建工程項目安全隱患,及時組織在河谷、低洼處辦公、住宿的人員撤離。公安、交通、商務等部門及時疏散勸導地鐵、商場等人員密集場所滯留人員。
住建、城市管理等部門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廣告牌、圍墻、圍擋、受損危房、危險建筑等要下決心拆除,防止墜落、坍塌傷人。農業農村部門及時清理河道淤積物,各街道辦事處防指根據區防指授權及時拆除嚴重影響行洪的非法建構筑物,保障行洪暢通。
5.5Ⅰ級應急響應
5.5.1啟動條件
當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經會商研判,必要時啟動區級防汛Ⅰ級應急響應:
(1)預警。正在發生大范圍強降雨過程,市氣象局發布暴雨紅色預警報告;或者市防指啟動防汛Ⅰ級應急響應。
(2)災害。轄區因暴雨洪水發生特別重大洪澇災害。
(3)洛河、澗河等主要防洪河道發生超標準洪水;或主要防洪河道重要河段堤防發生決口。
(4)發生其它需要啟動應急響應的情況。
5.5.2響應行動
(1)區防指指揮長、常務副指揮長、副指揮長向區應急指揮中心集結。區防指指揮長或常務副指揮長組織區防指全體成員和專家會商,滾動研判防汛形勢,視頻連線有關街道辦事處防指,組織動員部署,及時調度指揮。
(2)區防指指揮長或其指定的副指揮長在區應急指揮中心值班,區防辦工作專班在牽頭部門24小時集中辦公,主要負責人在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集中辦公。
(3)根據需要并報經區防汛重大事項決策小組同意,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
(4)區防指發布全力做好防汛搶險救災工作的緊急通知或指揮長令,督促地方黨委政府和防指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貫徹落實,并將落實情況報區防指。
(5)根據災害發生情況,派出由相關區領導帶領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趕赴搶險救援現場,指導督促地方做好防汛搶險救災工作。
當發生河道、水庫重大險情和嚴重山洪災害時,由分管農業農村的副區長帶領河渠和農業農村防汛專項指揮部趕赴現場,區農業農村局做好專家、搶險隊伍和物資保障。移動、聯通、電信公司協調做好通信保障。
當發生嚴重城市內澇時,由分管城市管理的副區長帶領城市管理防汛專項指揮部趕赴現場,區城市管理局做好專家、搶險隊伍和物資保障。移動、聯通、電信公司協調做好通信保障。
當發生工業企業重大險情時,由分管工信的副區長帶領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趕赴現場,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做好專家、搶險隊伍和物資保障。移動、聯通、電信公司協調做好通信保障。
當發生危化企業重大險情時,由分管應急的副區長帶領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趕赴現場,區應急管理局做好專家、搶險隊伍和物資保障。移動、聯通、電信公司協調做好通信保障。
當發生重大地質災害時,由分管自然資源的副區長帶領區自然資源部門趕赴現場,自然資源部門做好專家、搶險隊伍和物資保障。移動、聯通、電信公司協調做好通信保障。
當其他重要基礎設施發生重大險情時,由分管副區長帶領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趕赴現場,行業主管部門做好專家、搶險隊伍和物資保障。移動、聯通、電信公司協調做好通信保障。
當發生多災種重大災害時,由指定副區長帶領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趕赴現場,行業主管部門做好專家、搶險隊伍和物資保障。移動、聯通、電信公司協調做好通信保障。
(6)財政部門緊急撥付救災資金,應急、消防等部門調動一切力量全面支援災害發生地政府開展搶險突擊、群眾疏散轉移工作。
(7)各行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工程調度和隱患巡查應對,廣泛調動資源,協調各方力量,全力做好搶險救災和應急保障工作,并及時查災核災、更新行業受災情況,及時續報。
電力部門統籌調集搶險隊伍、應急發電裝備,為防汛重點區域、重點部位和搶險現場提供電力保障。指導防汛重要用戶、地下配電設施管理單位落實防汛電力保障措施,督導電力防汛搶險救災工作,及時更新發布受災情況、救援力量、復電進度等信息。供電單位對人員撤離區域、受災影響安全運行的電力設施采取停電避險措施。供電公司做好電網安全運行、受災復電工作,保障城市生命線及防汛重要用戶的電力供應。指導基層做好配電站房防淹工作。
通信管理部門組織各基礎電信運營公司為防汛重點區域、重點部位和搶險現場提供通信保障。全力開展通信保障、網絡搶修和網絡恢復工作,重點保障黨委、政府、防汛指揮部和要害部門通信暢通。
交巡大隊組織應急運輸車輛,做好防汛物資運輸、搶險救援力量投送、大規模人員轉移避險、大規模滯留人員疏散;組織做好受損公路、鐵路、橋梁搶修,配合公安部門實施交通管制;做好軌道交通、公交站防澇排水和公交車、出租車緊急避險。
公安部門組織做好災區治安管理工作和防汛搶險的戒嚴、警衛工作,實施必要的交通管控,及時疏導車輛、行人,引導搶險救援車輛有序快速通行。
城市管理部門組織做好城市澇水抽排、路面清障和供水、供氣保障,維持城市正常運轉。
(8)宣傳部門組織新聞媒體等單位及時更新、不間斷播報暴雨、洪水的有關信息,根據區防指指令滾動發布指揮部公告,及時收集輿情信息,加強正面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保持社會民心穩定。
(9)區應急管理局做好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集中辦公人員辦公和生活保障工作;電力、公安、衛生等部門做好區應急指揮中心、防汛辦應急供電、交通疏導和應急救護等工作,保障指揮工作正常運轉。
(10)加強信息調度分析,持續做好會商研判。區農業農村局每2小時報告雨情監測及天氣預報,其間根據監測情況實時更新預報,遇突發情況隨時報告;隨時報告洪水預報結果。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澗西分局每日8時、14時、18時報告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預報結果。區應急管理局每日8時、14時、18時報告洪澇災害造成損失情況。區防指其他有關成員單位每日8時、14時、18時向區防指報告工作動態。洪澇災害影響地區街道辦事處防指每日6時、12時、16時向區防指報告事件進展及工作動態,突發災情、險情隨時報告。
(11)各辦事處按照轉移避險應急預案確定的轉移區域、轉移人員、轉移路線,組織好相關人員的轉移工作,轉移至安全地點。要落實轉移安全責任制,做到應轉盡轉、不落一人。
(12)區防指及時發布指令,做好防洪工程調度、防汛搶險救災、人員避險轉移安置等工作。包保重點工程和街道辦事處的區級領導靠前指揮、駐守一線,抓好防汛救災各項工作落實。
區防指果斷采取停工、停業、停課、停運等措施,加強對地下商城、地下停車場、下沉式隧道、易澇點等部位的管控,并封閉危險路段,實行交通管制。
農業農村部門及時調度水庫,迎接可能到來的洪峰。鐵路部門及時采取降速措施,確保行車安全,工業企業及時調整生產計劃,適當降低庫存、降低負荷。
住建、城市管理等部門緊盯隧道、涵洞,公共設施的地下空間,立交橋、下沉式建筑等易積水的低洼區域,實施關閉措施,嚴防雨水倒灌引發事故。
文旅、教體等部門暫停或取消室外大型活動和群眾集會,撤離危險區域人員。關閉旅游景區,終止有組織的戶外體育類活動。屬地辦事處迅速組織地質災害威脅區域、洪水威脅區域群眾安全避險轉移。住建、農業農村等部門迅速排查在建工程項目安全隱患,及時組織在河谷、低洼處辦公、住宿的人員撤離。公安、交通、商務等部門及時疏散勸導地鐵、商場等人員密集場所滯留人員。
住建、城市管理等部門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廣告牌、圍墻、圍擋、受損危房、危險建筑等要下決心拆除,防止墜落、坍塌傷人。農業農村部門及時清理河道淤積物,各街道辦事處防指根據區防指授權及時拆除嚴重影響行洪的非法建構筑物,保障行洪暢通。
(13)向市防指報告,申請調動市相關搶險隊伍幫助救援,請求調動解放軍、武警部隊支援。
5.6應急響應變更和結束
區防指根據洪澇災害事件的發展趨勢和對我區影響情況的變化,經過會商研判,調整應急響應等級或宣布應急響應終止。
當出現下列條件時,區防指可視情宣布應急響應結束。
(1)大范圍降雨趨停,市氣象局解除暴雨預警或預報未來沒有大的降雨過程。
(2)工程險情基本控制,主要防洪河道重要河段控制站水位已回落至警戒水位以下。
(3)主要應急搶險救援任務基本結束。
(4)災情基本穩定,群眾生產生活基本恢復。
6?搶險救援
6.1基本原則
(1)搶險救援實行統一指揮、專業力量和社會力量有序聯動的應急救援組織運行模式。
(2)搶險救援堅持屬地為主,加強部門協調聯動,鼓勵社會公眾參與。
(3)搶險救援要樹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迅速行動,突出避險為要。
6.2搶險救援開展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區防指組織、協調區級搶險救援力量和專家組開展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1)當發生工程出險、人員被困等情況,超出行業主管部門或發生地防指的處置能力時;
(2)災害發生地防指向區防指請求支援時;
(3)其他需要采取應急搶險救援的情況。
6.3搶險救援行動
(1)當發生工程出險、人員被困等突發情況時,主管單位和街道辦事處應立即組織本行業專家和搶險隊伍,制定工程搶險、人員救援等方案,采取緊急防護措施,防止事態進一步蔓延,并及時將相關情況報告市防指。當超出本行業搶修救援能力或需要協調其他行業進行搶修或救援時,提請區防指組織指揮。
(2)區防指立即組織相關行業專家和人員組織會商研判,根據事態發展和預先制定的搶險救援方案,統籌、協調駐澗解放軍、民兵、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專業救援隊伍、社會救援隊伍等搶險救援力量,調度各類應急搶險救援物資進行應急搶險救援。
(3)駐澗解放軍、民兵、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專業救援隊伍、社會救援隊伍等搶險救援力量根據區防指指令,向事發地調派隊伍和裝備,開展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4)區防指相關成員單位負責為搶險救援提供物資、資金、車輛、油料、電力、通信、醫療、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5)區防指視情組織社會救援隊伍,支援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6)屬地街道應根據事態發展或市防指指令,派出當地搶險救援力量,協同參與處置。
(7)區農業農村局承擔防御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澗西分局承擔地質災害搶險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其他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做好本行業內應急搶險救援的技術支撐。
6.4防汛典型情景
根據洪澇災害可能引發的衍生、次生災害及其可能造成的后果,結合不同災害類型和出險情況,設置8種典型場景,分別為:人員受困、大規模人員轉移避險、水工程出險、山洪地質災害、城市嚴重內澇、重要基礎設施受損、大規模人員滯留、實行全區“五停”。
6.4.1人員受困
堤防保護區、泄洪河道、低洼區等危險區人員未及時撤離,遭洪水圍困。
(1)屬地街道分指揮部立即將人員受困情況報同級黨委政府和上一級防指,組織開展應急救援。
(2)消防、民兵等救援隊伍立即開展營救工作。
(3)區防指聯系街道分指揮部,了解掌握現場情況,聽取救援工作方案,提出要求建議。
(4)屬地街道分指揮部向區防指報告人員轉移安置等情況。
(5)區防指根據險情實際,指定負責同志趕赴前線,指導、督促地方黨委政府全力做好應急救援工作,調派救援力量支援人員搜救轉移工作。
(6)屬地街道啟用應急避險場所安置受災群眾,協調調撥、供應應急物資。
6.4.2大規模人員轉移避險
因暴雨洪水,需緊急組織大規模人員轉移避險或異地安置。
(1)區防指要根據暴雨預警、防汛指令,督導基層落實臨災防范措施,提前組織風險區群眾做好轉移避險準備,加強24小時巡查防守,一旦發現險情征兆,果斷轉移受威脅人員,務必做到應轉盡轉、應轉早轉,并將相關情況及工作開展情況報市防指。
(2)屬地街道分指揮部啟用應急避險場所安置受災群眾,協調調撥、供應應急救災物資。
(3)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協助做好交通運輸和安全保障。
(4)城區要視暴雨預警、內澇積水等情況,果斷關停管控、隧道、下沉式立交、地下車庫、地下大型綜合體等地下空間。
(5)山丘區要視山洪地質災害預警、河道水位上漲等情況,果斷組織危險區人員轉移避險,危險解除前嚴防轉出人員擅自返回,確保群眾生命安全。
6.4.3水利工程出險
洪水造成水庫、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可能出現或已經出現管涌、漫壩、垮塌、決口、失穩及其他險情,危及到群眾生命財產和重要公共設施安全。
(1)區農業農村局牽頭,組織制定現場處置方案。
(2)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和區農業農村局立即組織搶早搶小,全力做好險情先期處置工作,并及時報地方防指和上級水利部門。
(3)屬地街道及時組織轉移安置受威脅群眾,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及時向可能遭受影響的周邊地區發布警告信息。
(4)區防指根據險情實際,指定負責同志趕赴前線,指導、組織專業搶險隊伍趕赴現場開展應急搶險。
(5)區農業農村局組織行業專家進駐地方區應急指揮中心做好技術支撐工作;組織調配搶險物資裝備。
(6)消防救援隊伍立即組織開展危險地區的遇險群眾疏散和營救工作。
(7)區防指協調駐澗解放軍、民兵預備役、消防救援隊伍立即組織開展危險地區的遇險群眾疏散和營救工作。
(8)組織通信技術、無人機航拍等協助救援工作。
6.4.4山洪、地質災害
強降雨引發山洪爆發,或發生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沖毀房屋、田地、道路和橋梁,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區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澗西分局牽頭,組織制定現場處置方案。
(2)區防指根據險情實際,指定負責同志趕赴前線,指導、督促街道全力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3)區防指視情設立現場指揮部,全力開展搶險救援救災工作。及時向可能遭受影響的周邊地區發布警告信息。
(4)區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澗西分局組織行業專家進駐地方區應急指揮中心做好技術支撐工作。
(5)區農業農村局提供發生山洪、地質災害地區的降雨資料。
(6)區防指協調可能受影響的街道、防汛指揮機構,督促基層政府做好人員轉移。
(7)消防救援隊伍立即組織開展危險地區的遇險群眾疏散和營救工作。
(8)區防指協調駐澗解放軍、民兵預備役等支援轉移安置和險情搶護等工作。
(9)組織通信技術、無人機航拍等協助救援工作。
6.4.5城市嚴重內澇
城市發生強降雨或連續性降水,超過城市排水能力,致使城市低洼地區積水,地下空間遭淹浸,社會秩序嚴重受影響,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1)區城市管理局牽頭,組織制定現場處置方案。
(2)區城市管理局立即將險情報告區委、區政府和區防指。
(3)區城市管理局立即調動排水搶險力量開展抽排水,屬地街道協調救援裝備、救援力量參與救援。
(4)公安、城市管理、交通部門加強交通管制、疏導。電力部門及各用電單位加強其產權或管轄范圍內供用電設施的安全管理,防止漏電事故。
(5)區防指根據險情實際,指定負責同志趕赴前線,指導、督促地方黨委政府全力做好搶險救災工作,調派救援力量支援地方排澇搶險救援工作。
6.4.6重要基礎設施受損
因暴雨洪水造成交通嚴重受阻,供電、通信、供水、供油(氣)等設施設備嚴重損毀,水電路氣信等生命線系統大范圍中斷。
(1)各行業主管部門分別制定相應的現場處置方案。
(2)行業主管部門立即將險情、災情報告區委、區政府、區防指和上級主管部門,組織力量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3)區防指根據險情實際,指定負責同志趕赴前線,指導、督促地方黨委政府全力做好搶險救災工作,調派救援力量支援地方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4)區住建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城管局、西城電業分局、通信公司、新奧燃氣等單位根據水電路氣信等基礎設施中斷情況,分別組織行業專家進駐區應急指揮中心做好技術支撐工作和通信支援。
(5)區住建局協調受損普通公路的搶修,做好公路保暢;公安澗西分局指導公安機關交警部門做好交通疏導;電力部門組織受損公用電力設施的搶修,協調電力調度,開展搶修復電;通信公司指導運營企業搶修受損通訊線路、設施;區城市管理局協調災區城市應急供水、供氣,組織開展受損設施搶險。區防指協調隊伍、物資支援險情搶護。
(6)區防辦組織協調其他社會力量趕赴現場開展搶險。
(7)區委宣傳部做好新聞報道,廣泛宣傳工程搶修情況,提醒市民避開受災路段和做好個人防護。
6.4.7大規模人員滯留
交通系統因暴雨洪水大范圍癱瘓,站場內滯留大量人群。
(1)區防辦立即指定負責同志靠前指揮,調派公安、安保等力量做好秩序維護,衛健部門做好醫療保障,商務部門調撥食品、飲用水解決滯留人員飲食問題,全力安撫、疏散滯留人員,并將相關情況及時報告區委區政府。
(2)各部門加快搶修工作,盡快恢復運輸能力。
(3)廣泛宣傳站場滯留情況,呼吁旅客選擇其他方式出行。
(4)組織慰問活動,及時安撫滯留群眾情緒,及時就近安排賓館、院校解決滯留人員住宿問題。
6.4.8實行全區“五停”
氣象部門預測大暴雨將對我區造成極其嚴重影響時,經會商決定在全區范圍內實行停產、停業、停課、停運、停止集會(“五停”)措施。
(1)防指發布“五停”指令。通過電視、廣播、政務網站、短信、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多途徑向受影響范圍發布實行“五停”的指令。
(2)各街道、各成員單位嚴格落實各項防汛措施。
(3)各行業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業“五停”相關措施,相關信息及時報告區防指。
(4)指導承擔搶險救災和保障社會基本運行任務的單位落實安全防護措施。
6.5救援結束
當突發險情、災情得到有效控制或人員得以安全解救時,區防指適時結束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6.6 安全防護和醫療救護
(1)各單位應高度重視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調集和儲備必要的防護器材、消毒藥品、備用電源和搶救傷員必備的器械等,以備隨時應用。
(2)搶險人員進入和撤出現場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視情況作出決定。搶險人員進入受威脅的現場前,應采取防護措施以保證自身安全。參加一線抗洪搶險的人員,必須穿救生衣,攜帶必要的安全防護器具。當現場受到污染時,應按要求為搶險人員配備防護設施,撤離時應進行消毒、去污處理。
(3)發生洪澇災害后,屬地街道分指揮部應及時做好群眾的救援、轉移和疏散工作。
(4)屬地街道分指揮部應按照區委區政府的指令,及時發布通告,防止人、畜進入危險區域或飲用被污染的水源。
(5)屬地街道負責妥善安置受災群眾,提供緊急避難場所,保證基本生活。要加強管理,防止轉移群眾擅自返回。
7?信息報送及發布
7.1信息報送
各辦事處、各部門按照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印發的《洪澇突發險情災情報告暫行規定》和應急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災情管理杜絕信息遲報瞞報問題的通知》要求,做好險情、災情信息報送工作。區防指要加強與應急、農業農村、自然資源、城市管理、住建、交通、工信、公安等部門的溝通,督促有關成員單位和地方及時報告工程設施險情和人員傷亡等災情信息。
發生突發重大險情災情時,要在險情災情發生后30分鐘內報告區防指,緊急情況下,可以采用電話或其他方式直接報告,并按規定和要求以書面形式及時補報相關情況。后續根據突發險情災情發展過程和應急處置情況,及時進行續報,直至險情排除、災情穩定或結束。可能導致水庫垮壩、重要堤防決口、導致重大人員傷亡的重大險情災情要一事一報、及時報告,杜絕在其他信息中一并上報。
因災死亡失蹤人員信息不全時,應先報因災死亡失蹤人數等概要情況,待核實或完成信息比對后再補報,不得以身份信息不全、需進一步核實等理由遲報瞞報。
7.2信息發布
防汛信息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汛情、險情、災情及防汛工作動態等信息由行業部門審核,區防指統一發布。洪澇災害主要影響地區辦事處按照規定及時發布信息,在發布重要災情、險情信息前要及時報告區防指,涉及人員傷亡的要及時報告區委區政府。
8 應急保障
(1)防汛制度主要包含工作責任、督導督查、會商研判、指揮協調、信息報送、防汛值班、災害核查統計等。
(2)防汛制度由區防指負責組織制訂、完善、細化。
(3)制(修)訂完善的防汛制度,可單獨印發實施。
(1)各街道、各行業部門按要求組建應急搶險救援隊伍,配備搶險救援裝備。
(2)有防汛任務的部門和單位根據職責,做好相應工作。
(3)鼓勵社會公眾參加防汛應急搶險志愿者隊伍。
(4)區綜合應急救援隊和行業主管部門應急救援隊伍由區防指統一指揮調度。社會救援隊伍由區防辦掌握,在區防指的統一指揮下負責協調調動社會救援隊伍。防洪工程管理單位防汛搶救援隊主要承擔巡堤查險、設施設備啟閉及風險隱患排查處理、險情先期處置等任務。街道防汛搶險力量由街道分指揮部統一指揮調度。周邊應急救援力量由區防辦提請市防辦協調增援。
(5)救援力量到達現場后受區防指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
(6)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有關單位安排應急救援人員參與可能發生人身危險的搶險救援行動前,應為其購買相應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1)應對洪澇災害由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財政體制及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原則分級負擔。
(2)建立洪澇災害搶險救援資金保障機制,制定搶險救援資金撥付管理機制,統籌開展特大災害的搶險救援工作。
(3)各級防指及有防汛任務的有關部門(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做好年度預算,合理安排防汛相關經費,按規定專款專用。
(1)防汛搶險救援救助物資實行分級儲備、分級管理和分級負擔制度。
(2)防汛搶險救援救助物資可以由政府自行儲備,也可以委托企業或者其他組織代為儲備。
(3)各級防指和有防汛任務的部門、單位制定搶險救援救助物資儲備計劃,做好搶險救援救助物資的采購、儲備、保養、更新、補充等工作,并建立搶險救援救助物資與應急搶險救援隊伍的對接機制。
(4)各級防指根據防汛工作需要,依法有權在其管轄范圍內調用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和人力,決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礙物和其他必要的緊急措施。
(5)各級防指依法調用的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和人力,事后及時歸還或者給予適當補償。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事后依法向有關部門補辦手續。
(1)各級防指按照以公用通信網為主的原則,合理組建防汛專用通信網絡,確保信息暢通。
(2)通信管理部門負責災情期間通信保障工作。必要時,調度應急通信設備,為防汛通信和現場指揮提供通信保障。
(3)在緊急情況下,利用廣播、電視、短信、移動網絡、防空警報等手段發布群眾撤離信息,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4)必要時調度人防指揮通信車,為防汛通信和現場指揮提供通信支援。
澗西公安分局負責保證防汛搶險人員、防汛救災物資運輸優先通行;負責防汛時救災物資、群眾安全轉移所需車輛等運輸工具的及時調配。
區衛健委負責洪澇災區疾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災區巡醫問診,負責災區防疫消毒、搶救傷員等工作。
澗西公安分局負責做好洪澇災區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洪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行為,保障抗災救災順利進行;負責組織防汛搶險、分洪爆破時的戒嚴、警衛工作,維護災區社會治安。
西城電業分局主要負責抗洪搶險、搶排漬澇、救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各級防指加強對防汛工作的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做好防汛工作。在防汛關鍵期,要組織廣大干部群眾奮力抗災救災。
9 善后工作
9.1善后處置
屬地辦事處根據洪澇災害情況,制定救助、補償、撫慰、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對洪澇災害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按照規定給予撫慰、補助或補償。有關部門要做好疫病和環境污染防治工作。
9.2調查評估
重大洪澇災害發生后,區政府組織應急、農業農村、城市管理、住建等有關部門及專家對災害防御工作進行調查評估,分析原因,總結經驗,提出防范、治理、改進建議和措施。相關辦事處也要積極對洪澇災害處置應當進行復盤,補短板、強弱項,持續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
9.3恢復重建
(1)洪澇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要及時恢復社會秩序,盡快修復被損壞的交通、水利、氣象、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
(2)上一級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對下一級政府提供資金、物資支持和技術指導,組織其他地區提供支援。
(3)居民住房恢復重建。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根據轄區倒損民房核定情況視情組織評估小組,對因災倒損民房情況進行評估,做好受損民房的質量評估工作。以區政府或區應急管理局、財政局名義向市政府或市應急局、財政局報送撥付因災倒塌、損壞民房恢復重建補助資金的請示。
10?預案管理
10.1預案編制修訂
本預案由區防辦負責管理,結合日常檢查、預案演練、防汛救災等情況,及時組織預案評估,以預案實用管用為重點,適時修改完善,加強預案內容規范和預案銜接順暢,增強預案體系整體性、協調性、實效性。
區防指成員單位和各辦事處防指根據本預案和轄區實際或部門職責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報區防指備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防汛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4)在洪澇災害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作出重大調整的;
(5)其他需要修訂應急預案的情況。
10.2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區防辦負責解釋。其他專項預案與本預案不一致的,以本預案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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