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辦事處,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澗西區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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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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澗西區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
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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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洛政辦〔2021〕37號)文件精神,促進我區3歲以下嬰幼兒(以下簡稱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圍繞實施“十大戰略”深化民生領域改革重點任務,以人民為中心,以需求和問題為導向,按照“家庭為主、托育補充,政策引導、普惠優先,安全健康、科學規范,屬地管理、分類指導”的原則,充分發揮政府引領作用,調動社會力量積極性,積極推進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
2022年每3—5萬人口居住社區范圍,至少配建一處嬰幼兒托育機構;到2025年每個鎮(街道)至少建有一處嬰幼兒托育服務機構,全區千人托位數達到5.3個。覆蓋全區城鄉的多元化、多樣性、多層次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基本形成,嬰幼兒照護服務水平明顯提升,人民群眾對嬰幼兒照護服務需求進一步得到滿足。
二、重點任務
(一)發展多種形式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建立健全嬰幼兒照護服務供給體系
1.加強用地保障。將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和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并優先予以保障。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非營利性嬰幼兒照護用地,可采取劃撥方式予以保障;對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營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項目,用地以有償使用方式辦理,地價按教育用地評估確定。由企業利用城鎮現有閑置且符合衛生、安全防護等標準的設施進行改造建設的,允許在不調整規劃的情況下,舉辦嬰幼兒照護服務,國有營業場地允許優先考慮托育機構建設,可限定租賃用途,以優惠租賃價格提供給托育機構,營業場地的租賃期限一般約定在3年以上。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澗西分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市場監管局,各街道辦
2.加大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規劃建設力度。在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規劃建設中,充分考慮進城務工人員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需求。在新建居住區時,應同步配建按照標準和規范規劃、建設與常住人口規模相適應的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在新建配建幼兒園時,應同步配建、驗收0—3歲嬰幼兒托育機構空間;在新建規劃建設居住社區綜合服務中心時,應同步配建、驗收0—3歲嬰幼兒托育機構空間,可與社區衛生、文化、教育、體育等設施合建;老舊小區和已建成居住區無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的,要結合老舊小區改造提質工作,通過建設、購置、租賃等方式,完善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場地設施。以上配建的每個托育機構標準按照《洛陽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2021版)執行。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澗西分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發展改革委、區民政局、區社區辦、區教育體育局,各街道辦
3.落實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的支持政策和優惠措施。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用水、用電、用氣實行居民價格政策。提供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機構取得的收入按規定免征增值稅,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按規定免征契稅;提供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機構自有或通過承租、無償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符合條件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可向稅務部門申請辦理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經財政、稅務部門確認后,按照規定享受非營利組織有關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政策。尚未實行分離辦理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托兒所等集體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符合條件的可作為職工福利費,按規定在稅前扣除。
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財政局、區稅務局,各街道辦
4.培育多元化嬰幼兒照護服務供給主體。支持用人單位舉辦非營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為職工提供嬰幼兒照護服務,有條件的可向附近居民開放。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在滿足區域內3—6歲兒童入園需求基礎上招收2—3歲的幼兒,開設托班或擴大托班規模,實行托幼一體化管理,發揮專業資源集聚優勢,統籌托幼服務資源,提高資源使用效益;新建、改擴建的幼兒園可以在滿足本區域戶籍幼兒入園需求的同時,增加2—3歲托班供給;鼓勵以公辦民營、民辦公助等多種方式,引進具有一定示范帶動能力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在符合托育機構設置標準條件的社區、就業人群密集的產業聚集區域、商務樓宇和用人單位,建立嵌入式、分布式、連鎖化、專業化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連鎖機構,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計時托、臨時托等多樣化的嬰幼兒照護服務。
責任單位:區總工會、區教育體育局、區衛生健康委、區發展改革委、區市場監管局,各街道辦
5.支持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建設。遴選符合條件的企業(含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參與國家社會力量發展普惠嬰幼兒照護服務專項行動。引導參與普惠嬰幼兒照護服務專項行動的企業,綜合考慮當地居民收入水平、服務成本和合理利潤等因素,通過市場形成普惠嬰幼兒照護服務價格。
責任單位:區衛生健康委、區發展改革委
6.培育新型嬰幼兒照護服務消費業態。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選取已備案,服務規范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探索發行嬰幼兒照護服務體驗券,引導群眾通過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進行嬰幼兒照護,推動嬰幼兒照護服務產業發展。
責任單位:區衛生健康委,各街道辦
(二)加強監督管理,規范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發展
1.強化建設標準。根據嬰幼兒身心發展規律和特點,建設、設計、規劃,配備設備、設施和人員。設置托育機構應當遵守消防、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環境保護等有關法律、法規,必須符合《托育機構設置標準(試行)》和《托育機構管理規范(試行)》、《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JGJ39-2016)(2019年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及有關行業標準和規定。
責任單位:區衛生健康委、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規范登記備案。開展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機構,應當在機構所在區級以上(含區級)機構編制部門(公辦非營利性)、民政部門(民辦非營利性)或市場監管部門(營利性)注冊登記。注冊登記機關要及時將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注冊登記信息通報給同級衛生健康部門并推送至同級數據共享交換平臺。
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經核準登記后,應當向區婦幼保健機構申請衛生評價,提供餐飲服務的還應當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辦食品經營許可證。
已在相關部門登記注冊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應當及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區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申請備案。
備案時應當提交營業執照或其他法人登記證書、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場地證明、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工作人員專業資格證明及健康合格證明、評價為“合格”的《托幼機構衛生評價報告》、消防驗收合格證明,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憑證或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出具的建筑消防安全評估報告、提供餐飲服務的,還應當提交《食品經營許可證》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
衛生健康部門接收到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所有材料后,對符合建設設置標準和服務管理規范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進行備案,并對備案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和示范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進行公示;對不符合備案要求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說明理由向社會公開。衛健部門要定期將已備案和不符合備案條件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信息通報給原登記管理機關。
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變更登記事項的,應當依法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責任單位:區委編辦、區民政局、區市場監管局、區衛生健康委、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3.嚴格規范管理。嚴格落實國家托育服務機構設置標準、管理規范,加強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建立實施聯動巡查、違法查處、誠信評價、質量評估、動態管理等綜合監管機制,對托育機構登記備案信息、質量評估情況等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責任單位:區衛生健康委、澗西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區市場監管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區應急管理局,各街道辦
4.加強監督管理。按照屬地管理和分工負責的原則,各街道辦對嬰幼兒照護服務的規范發展和安全監管負主要責任。
各相關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監管責任,落實托育服務機構安全管理的主體責任,要建立健全監督檢查、日常檢查制度、安全保障和責任追究制度,要建立健全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信息公開和質量評估制度,定期組織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進行質量評估,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
公安、市場監管、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單位要加強對嬰幼兒照護服務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對虐童、性侵兒童等行為零容忍,相關個人和直接管理人員實行終身禁入。區消防救援機構要將主管部門提供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納入“雙隨機、一公開”消防監督信息管理,適時指導主管部門抽查、督促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區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落實食品、藥品安全主體責任,推動部門落實管理責任,依法開展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督檢查;澗西公安分局要開展對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保安配備、監控設置、緊急報警裝置、安全防護制度等事項進行監督督導;區應急管理部門要督促相關部門開展對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應急預警制度、自然災害應急防護措施等的指導培訓。區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區衛生監督中心等機構要加強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衛生保健工作的業務指導、咨詢服務和監督檢查。對履行職責不到位、發生安全事故的,要嚴格依法依規追責。
責任單位:區衛生健康委、澗西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區市場監管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區應急管理局,各街道辦。
5.強化托育機構安全健康主體責任。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要加強衛生保健工作,貫徹保育為主、保教結合的工作方針,為嬰幼兒創造良好生活環境。要成立家長委員會,發揮家長監督作用。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必要的安保人員和物防技防設施;監控報警系統要確保24小時設防,實現主出入口、嬰幼兒生活及活動區域等視頻監控全覆蓋,錄像資料保存期不少于90天。開放視頻監控場景,接受嬰幼兒家長監督。
責任單位:區衛生健康委、澗西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區消防救援大隊
6.加強托育機構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支持建立嬰幼兒照護服務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區衛生健康委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負責組織托育機構保教員培訓,合格發《保教員證》;區教育體育局負責向上級溝通協調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人才培養,利用專業教培機構、社會職業培訓機構等加強嬰幼兒照護服務從業人員培訓。指導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等相關教培機構開設嬰幼兒照護服務相關專業;人社部門負責對嬰幼兒照護服務從業人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按規定開展嬰幼兒照護服務人員職業技能等級評價,合格頒發《育嬰師證》和《保育師證》。依法保障從業人員各項勞動保障權益。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可申請開發公益性崗位。公益性崗位申報比例原則上按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照護嬰幼兒人數與公益性崗位100∶1的標準確定。營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的從業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要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并繳納社會保險。
責任單位:區衛生健康委、區教育體育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加強支持和指導,提高家庭科學育兒能力
1.全面落實產假及相關政策。嚴格落實《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河南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依法保障職工產假、護理假期間待遇。鼓勵用人單位采取靈活安排工作時間等積極措施,為嬰幼兒照護創造便利條件。支持脫產照護嬰幼兒的父母重返工作崗位。
責任單位:區衛生健康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總工會、區婦聯
2.加強對家庭嬰幼兒早期發展指導。開展嬰幼兒母親科學育兒知識培訓工作。針對嬰幼兒生活照料、保健護理、個體發展等情況,由婦幼保健機構牽頭組建科學育兒指導團隊,進行師資培訓,利用互聯網等信息化手段和社區黨群服務中心、婦兒之家、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等工作平臺,通過入戶指導、親子活動、家長課堂等方式,為嬰幼兒家庭提供科學育兒指導服務,增強家庭科學育兒能力。
責任單位:區衛生健康委、區總工會、區團委、區婦聯、區計劃生育協會
3.做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婦幼保健服務工作。為嬰幼兒家庭提供新生兒訪視、膳食營養、生長發育、預防接種、疾病防控、衛生健康安全防護等服務。
責任單位:區衛生健康委、區計劃生育協會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街道辦要加強對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的組織領導,將嬰幼兒照護服務作為民生實事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相關規劃和目標責任考核內容。依據轄區常住人口規模、嬰幼兒照護服務需求、服務半徑等條件制定具體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發展規劃,確定年度建設項目和工作目標,積極組織實施。
(二)建立協調推進機制。建立澗西區嬰幼兒照護服務協調機制,區政府分管副區長為總召集人,區政府辦公室負責人和區衛生健康委負責人為副召集人,區發展改革委、區財政局、區教育體育局、澗西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區委編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澗西分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稅務局、區總工會、共青團區委、區婦聯、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區計劃生育協會、各街道辦等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協調會,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各成員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按照職責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公示公開辦事指南,建立推進臺賬,及時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三)加強宣傳引導。廣泛宣傳國家對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支持政策、優惠措施和規范要求,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嬰幼兒照護服務,推進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標準化、規范化、專業化建設。宣傳科學養育知識,提高科學養育水平。開展嬰幼兒照護服務示范創建活動,探索開展品牌連鎖機構、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中心、幼兒園托班、單位福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建設等試點,大力宣傳嬰幼兒照護服務先進典型和經驗做法,推進嬰幼兒照護服務健康發展。
(四)強化督導落實。要加強對嬰幼兒照護服務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業務指導、督促檢查、考核獎懲、安全保障和責任追究制度,確保政策標準、規章制度落實到位。要發揮群團組織和行業協會作用,加強社會監督,強化行業自律,引導各托育機構健康發展。要研究制定托育機構服務評價標準,通過績效管理、委托第三方評估等途徑開展綜合評估評價,不斷提高嬰幼兒照護服務水平。
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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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澗西區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工作
聯席協調機制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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澗西區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
工作聯席協調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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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促進我區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協調解決發展嬰幼兒照護服務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根據《澗西區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實施方案》,建立澗西區嬰幼兒照護服務協調機制(以下簡稱聯席協調機制)。
一、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各項方針政策和工作部署,統籌協調全區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各項工作,制定完善我區嬰幼兒照護服務政策措施、發展規劃,研究解決我區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工作相關問題。發揮各成員單位職能作用,建立健全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齊抓共管機制。指導并督促各相關部門完善配套政策,促進任務落實。
二、聯席協調機制成員
(一)總召集人
楊鵬輝 ?區政府副區長
(二)副總召集人
張 ?濤 ?區政府辦公室主任
武鳳梅??區衛生健康委主任
(三)成員單位
符 ?剛 ?區計生協會會長
郭希鵬??區衛生健康委副主任
孫會云 ?區委編辦副主任
梁 ?嵐 ?區教育體育局衛生工作站站長
甄慶華 ?區財政局副局長
孫 ?嘉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馬暢潞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孫 ?寧 ?區發展改革委事業副科級干部
魏振宏 ?區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常青松 ?區民政局副局長
????張 ?霞 ?區社區辦副主任
賀玉清 ?區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郭一加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澗西分局副局長
朱 ?力 ?區總工會副主席
徐美閣??區婦聯副主席
李 ?琳??共青團區委副書記
鄭 ?路 ?澗西公安分局副局長
張亞曦 ?區稅務局副局長
翟紹朋 ?區消防救援大隊副大隊長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區衛生健康委,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負責聯席會議的組織、聯絡和協調工作,郭希鵬同志兼任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聯席會議辦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發有關文件由區衛生健康委代章。
三、工作規則
(一)聯席會議制度。各成員單位要明確1名相關業務科室負責人為聯絡員,要按照職責制定具體工作落實方案和推進辦法,建立工作推進臺賬,匯報工作推進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例會,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二)信息通報制度。聯席會議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重大事項經聯席會議討論后,由牽頭單位報區人民政府審定。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加強對聯席會議議定事項的跟蹤督促落實,及時收集各成員單位工作任務完成情況材料,并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有關工作情況。
(三)聯席成員變更制度。聯席會議成員和聯絡員根據人事變動情況自動調整,因工作變動等原因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報聯席會議辦公室確定。
四、部門職責分工
(一)區衛生健康委
1.承擔聯席會議辦公室職能,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牽頭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協調相關部門落實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的支持政策、優惠措施,落實工作推進措施,加強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的綜合監管和指導,促進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健康發展。
2.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的備案和監督管理,規范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發展。制定托育機構備案辦事指南,公示公開所需材料及備案流程,指導轄區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設置標準、管理服務規范進行建設、改造和開展服務,符合條件的積極進行備案。及時將已備案成功的托育機構備案信息通過傳真、共享、交換等多種方式推送至同級區市場監管局、區民政局、區機構編制和其他監管部門。
3.區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區衛生監督中心,負責對托育機構的衛生評價、業務指導、保育員配置、保健管理、巡查上報、師生健康檢查、疾病防控、預防接種、室內照明、插座配備、衛生消毒等事項的業務咨詢服務和監督檢查管理,促進兒童膳食平衡與科學喂養,依托區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成立托育服務中心,加強對家庭嬰幼兒早期發展指導,做好托育機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傳染病、常見病與多發病的防控及飲食用藥安全、飲用水衛生、環境衛生等工作。
4.積極進行宣傳動員,遴選符合條件的企業(含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申請參與國家社會力量發展普惠托育服務專項行動。
(二)區發展改革委
1.協助衛健委牽頭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將嬰幼兒照護服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2.支持公辦托育服務機構、社會力量發展公辦托育和普惠托育服務,對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會同行業主管部門組織項目單位逐級申報上級政策資金。
3.加大對社會力量和用人單位開展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支持力度,優先支持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發展,保障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的用水、用電、用氣實行居民價格政策落到實處。
(三)區財政局
1.利用現有資金和政策渠道,對嬰幼兒照護服務行業發展予以支持。
2.將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工作經費納入本級政府財政預算,保障日常辦公、監管與指導、專業研究和人才隊伍培養等工作,支持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的發展。
(四)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澗西分局
1.將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和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并優先予以保障,出臺詳細控制規劃,落實完善相關規劃規范和標準;支持衛生健康部門參與相關規劃標準驗收。
2.將嬰幼兒照護服務配套設施建設納入城區建設規劃。按照標準在新建居住區規劃、建設與常住人口規模相適應的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在新建居住區配建幼兒園時,應同步配建、驗收0—3歲嬰幼兒托育機構空間;新建地區規劃建設居住社區級綜合服務中心時,應同步配建、驗收0—3歲嬰幼兒托育機構空間,可與文化、體育、養老、居住等設施合建。配建的每個托育機構標準按照《洛陽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2021版)執行。
(五)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1.指導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住建部令第51號)、《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JGJ39—20162019年版)、進行規劃建設和改造,支持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配合上級及行業管理部門落實完善相關建設規范和標準,做好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工作。
2.宣傳引導托育機構申報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或備案。對區域內新建、改擴建的合法建設工程(建筑)開設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的,符合以下條件的,引導托育機構到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窗口辦理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消防驗收備案。總建筑面積大于一千平方米的特殊建設工程(建筑)到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進行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符合條件的出具消防驗收合格意見;總建筑面積不大于一千平方米的其他建設工程(建筑)竣工后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進行消防備案和抽查,按照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現場評定有關規定出具相應文書;區政府財政投資或監管的屬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第十四條規定的特殊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工作。
3.老舊小區和已建成無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的居住小區,結合老舊小區改造提質工作,完善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場地設施。
(六)區社區辦
協助衛健委牽頭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推動有條件的地方將嬰幼兒照護服務納入城鄉社區服務范圍。在中心城區新建和改造一批綜合型社區便民服務中心,適當提供0—3歲托育服務空間。
(七)區民政局
1.及時將本級部門注冊登記的非營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有關登記信息推送至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或通報給同級衛生健康部門備案機關。
2.配合衛生健康、公安部門指導注冊登記的民辦非營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負起安全與健康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監督檢查、安全保障、責任追究、信息公開、質量評估等制度。
(八)區委編辦
對事業單位性質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在縣級及以上機構編制部門注冊核準登記,及時將有關機構登記信息通報給同級衛生健康部門。
(九)區市場監管局
1.協助衛健委牽頭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負責對營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注冊核準登記,及時將有關機構登記信息推送至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或通報給同級衛生健康部門備案機關。
2.對提供餐飲服務的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飲食安全進行監管,對符合餐飲經營條件的頒發《食品經營許可證》。
3.依法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的證照管理、食品安全管理、供餐條件、餐具消毒、食品留樣等事項的監管管理,強化對嬰幼兒照護服務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
(十)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1.對嬰幼兒照護服務從業人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依法保障從業人員各項勞動保障權益。
2.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可申請開發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開展輔助性工作。
(十一)區教育體育局
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提供嬰幼兒照護服務,招收2—3歲幼兒開辦過渡性托班。對舉辦托班的托幼一體幼兒園,服務范圍可增加2—3歲嬰幼兒照護服務內容。
(十二)澗西公安分局
1.依法對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保安配備、監控設置、緊急報警裝置、安全防護制度等事項進行檢查督導,增強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的安全防范工作意識。
2.加大對嬰幼兒照護服務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
(十三)區消防救援大隊
將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納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指導主管部門抽查、督促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并依法開展監督檢查;指導開展嬰幼兒照護服務場所的宣傳教育培訓和消防應急演練,推動增強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消防安全意識。
(十四)區稅務局
負責落實國家有關支持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受理辦理免稅資格申請,推動將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用納入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
(十五)區總工會
1.負責推動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福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支持用人單位單獨或聯合相關單位舉辦非營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為職工提供嬰幼兒照護服務,有條件的可向附近居民開放。
2.依法保障職工產假、護理假期間待遇。
(十六)共青團區委
負責針對青年開展嬰幼兒照護相關的宣傳教育。
(十七)區婦聯
負責依法保障職工產假、護理假期間待遇。加強對家庭的嬰幼兒早期發展指導。
(十八)區應急管理局
督促相關部門開展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應急預警制度、自然災害應急防護措施等事項的指導培訓工作。
(十九)區計劃生育協會
發展托育服務行業協會,推動行業自律。多渠道、多形式參與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的宣傳教育和社會監督。
(二十)各街道辦
負責轄區內嬰幼兒照護機構的宣傳引導、排查登記、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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