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屬各科室、二級機構,行業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措施》、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河南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和管理指南(試行)》等文件要求,規范我區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行為,結合我區實際,澗西區文化和旅游局制定《澗西區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管理細則(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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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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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澗西區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管理細則(試行)》
為規范我區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培訓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級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河南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和管理指南(試行)》、《洛陽市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監管辦法(試行)》等相關文件,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澗西區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備案細則。
一、預留名
新設立的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以下簡稱“培訓機構”)舉辦者至澗西區登記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名稱預留名審核,遞交申請書或辦理名稱預先保留,培訓機構只能使用一個名稱,應當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稱管理暫行規定》《工商總局教育部關于營利性民辦學校名稱登記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的規定。
名稱一般表述為“洛陽市澗西區XX培訓機構”、“洛陽市澗西區XX培訓中心”等,且體現培訓門類。
營利性培訓機構,名稱一般表述為“河南省洛陽市澗西區(高新開發區)XX培訓(明確至具體培訓門類)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營利性培訓機構至澗西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地址:澗西區太原路澗西區政務服務中心二樓;自貿區洛陽片區、高新區管轄區域內辦理地址:河洛路與凌波路交叉口西北角自貿區綜合服務大廳一樓,電話:60671121),非營利性培訓機構至澗西區民政部門辦理(地址:澗西區太原路澗西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
二、辦學審核
培訓機構完成名稱預留名后,向澗西區文化和旅游局申請設立培訓機構,取得由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廳統一印制的“辦學審核同意書”,申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所有申請材料同時報送紙質版一式三份及電子版):
1.《河南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立申請表》(附件1)
2.培訓機構應依法制定的各項章程。(包括:公司章程、教學管理制度、安全責任制度、消防、疫情、防汛等管理制度及應急處置預案、從業人員管理制度、學生管理制度、檔案管理制度、資產和財務管理制度、收費和退費管理制度、設施設備管理制度、教師培訓和考核制度、課程備案和公示制度等規章制度)。
3.注冊資金不少于15萬元的有效證明材料。
4.房屋安全、消防安全等相關書面證明材料。培訓機構應至澗西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理施工許可及消防行政許可(備案)并取得相應證明(地址:澗西區西苑路16號5樓)。自有場所產權證明材料或場所租賃期不少于2年的租賃合同(協議)。
5.培訓場所內部結構平面圖和視頻監控全覆蓋材料。平面圖應當標明總面積、層高,實際用于教學的區域、面積、場所安全出口,標明必備的設施設備和器材資料等,采光符合國家標準。
6.《河南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明細表》(附件2),培訓機構從業人員身份證、健康證明及相關從業資質證明、勞動關系證明、外籍人員工作許可證明復印件等。
從業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行政主要負責人、專職教學管理人員、教學教研人員、財務管理人員、保安人員等。培訓機構從業人員應執行教育部辦公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印發的《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1)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
(2)教學教研人員應具備與教學內容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或與教學內容相對應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與教學內容相對應的文化藝術類中級及以上專業職稱,或具備與所教專業相符的職業(專業)能力證明。專職教學、教研人員不低于機構從業人員總數的50%。每班次專職教學人員不低于學生人數的2%。
(3)專職教學管理人員不少于3人,并根據辦學規模增大而增加;專職教學管理人員應具有大學??萍耙陨衔幕潭群?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
(4)財務管理人員應具備從事會計工作所需要的專業能力,會計出納不得兼任。
(5)聘用外籍人員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外籍人員應持有《外國人工作許可證》、工作類居留證。
7.《河南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材料備案表》(附件3),自編教材的另需提交培訓材料內部管理制度。
符合《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材料管理辦法(試行)》要求的培訓計劃、教學大綱和培訓教材,選用的培訓材料須為審核通過的培訓材料或正式出版物。選用正式出版物,須在培訓機構招生簡介、網站平臺上予以公示;選用自編培訓材料應建立培訓材料編寫研發、審核、使用選用及人員資質審核等內部管理制度,明確責任部門、責任人、工作職責、標準、流程以及責任追究辦法。堅持凡編必審、凡用必審。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負責培訓材料的內部審核,須按照審核人員資質要求遴選組建內部審核隊伍。
8.培訓機構法人、行政主要負責人社會信用證明和無犯罪記錄證明,全體從業人員誠實守信承諾書。
9.聯合舉辦的培訓機構,應當提交簽訂的聯合辦學協議,明確合作方式、出資比例、各方權利義務和爭議解決方式。
10.培訓機構為合伙企業的應當提交合伙人簽訂的合伙協議。
三、辦理登記
設立備案通過后10日內,培訓機構持《河南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辦學審核同意書》及其他法定登記材料,至澗西區登記管理部門辦理法人登記手續。營利性培訓機構至澗西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依規辦理營業執照,非營利性培訓機構至澗西區民政部門依法依規辦理民辦非企業法人登記證。辦理完畢后須將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送至澗西區文化和旅游局備案。
四、日常監管
(一)資金監管
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資金實行“雙重監管”制度,即風險保證金監管和預收費資金監管,資金監管遵照《中共洛陽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關于實施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的通知》(洛教組秘〔2022〕1號)執行。
培訓機構在完成法人登記后持《河南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辦學審核同意書》和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法人登記證,在澗西區文化和旅游局市場管理科的指導下,到托管銀行簽訂委托監管協議,辦理銀行監管賬戶,培訓機構預收費資金全額納入培訓機構收費專用賬戶并繳納風險保證金。
風險保證金由澗西區文化和旅游局、銀行和培訓機構簽署三方監管協議,最低額度不得低于培訓機構收取的所有學員單個收費周期(3個月)的費用總額且不得低于15萬元(兩者取高)。未經主管部門審批同意,不能擅自提取風險保證金。風險保證金額度實行動態監管,視年檢情況適度增加。
預收費資金監管遵照《河南省教育廳等九部門關于印發<河南省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資金監管暫行規定>的通知》(教監管〔2022〕99號)執行,實行全額動態監管,由澗西區文化和旅游局市場管理科指導培訓機構和托管銀行具體實施。
(二)平臺錄入
澗西區文化和旅游局市場管理科負責指導并督促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在審核通過后15日內完成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注冊和相關資料填報;對存在拒不進駐平臺或平臺資料填報不完善、課程不上架等情況的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要下達停業整頓通知書限期整改;情節嚴重者可注銷其“辦學審核同意書”。
(三)管理機制
澗西區文化和旅游局政策法規科定期在局官方微信公眾號“澗西文旅之聲”將批準設立的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的名稱、地址、負責人、營業范圍、培訓內容等主要信息向社會公示。每季度向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提交本季度審核登記的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匯總表及每個機構提交的全套申請資料,所有資料需報送紙質版2份和電子版。
澗西區文化和旅游局市場管理科對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的監管建立負面清單,推行白名單制度,每季度通過局官方微信公眾號“澗西文旅之聲”向社會公布。組織開展年檢和年度報告公示工作,對年檢和年報公示信息抽查檢查發現培訓機構隱瞞實情、弄虛作假、違法違規辦學,或不接受年檢、不報送年度報告的,要依法依規處理,直至吊銷“辦學審核同意書”,并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每半年向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提交一次澗西區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和管理情況報告,每年2月28日前提交一次上一年度組織開展的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年檢和年度工作報告,紙質版材料1份和電子版。
澗西區文化和旅游局市場管理科負責指導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使用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與培訓對象監護人簽訂服務合同,并會同相關部門加強日常檢查。
(四)安全監管
申請設立的培訓機構應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體安全防范體系,實現視頻監控全覆蓋,尤其是一對一單獨授課教室必須實現監控全覆蓋,視頻信息保存時間不少于30天。鼓勵機構將視頻信息存儲在第三方平臺,機構視頻監控系統應與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視頻系統實時對接。
五、設立條件
(一)申請人: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的舉辦者應是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自然人,并具備相應條件。
1.舉辦者是社會組織的,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資格,信用狀況良好。
2.舉辦者是自然人的,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在中國境內定居,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信用狀況良好。
3.聯合舉辦的培訓機構應簽訂聯合辦學協議,明確合作方式、出資比例、各方權利義務和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
4.中小學校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
5.外商投資企業以及外方為實際控制人的社會組織辦理校外培訓機構的,應符合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二)審批范圍:從事面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實施音樂類、舞蹈類、美術類、戲劇類(戲曲、曲藝)、藝術表演類以及與文化藝術相關培訓服務的非學歷培訓機構,詳細分類參照《中共洛陽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關于調整校外培訓機構管理體制的通知》(洛教組〔2021〕12號)。
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從事學科類培訓。不得招收寄宿學生,不得提供或變相提供食宿服務。
面向普通高中階段學生和現存證照齊全的面向3-6歲學齡前兒童的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的設置和管理參照本細則執行,不再新審批面向3歲至6歲學齡前兒童和成人的文化藝術類培訓機構。在《河南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和管理指南(試行)》出臺前已設立的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需在2023年1月31日前重新完成審核登記;逾期不進行審核登記的,無法進行正常年審。
對在《河南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和管理指南(試行)》出臺前我區已設立的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名稱和經營范圍表述符合要求的,需在取得辦學審核同意書10日內到市場監管部門或民政部門進行備案;不符合要求的,應當在2023年1月31日前向澗西區文化和旅游行局提出申請,取得辦學審核同意書后10日內到澗西區市場監管部門或民政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三)設立場所:在同一縣(市、區)域設立分支機構或培訓點的,均須按照“一點一證”審核;跨縣(市、區)域設立分支機構或培訓點的,需到分支機構或培訓點所在地縣(市、區)文化和旅游等行政部門審核登記。
應有與培訓類別和規模相適應的穩定、獨立使用的固定場所(含辦公用房、教學培訓用房和其他必備場地)、設施,應符合住建、消防、環保、衛生、食品經營等國家相關規定標準,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管理九項規定》等,依法通過房屋安全鑒定、消防行政許可(備案),并取得相關書面證明材料。不得選用工業廠房、居民住宅、地下室、半地下室、倉庫、車庫、夾層、違章建筑及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場所,不得使用易燃可燃夾芯彩鋼板進行搭建、分割。
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教學場所樓層不得高于5層,培訓對象含有14周歲以下學生的教學場所樓層不得高于3層。辦學場所面積應與辦學內容和規模相適應,能滿足教學需要,教學用房建筑面積應不少于辦學場所建筑面積的2/3,且同一培訓時段內生均面積不低于3平方米。其中舞蹈類、戲劇類同一培訓時段內生均面積不低于6平方米,確保不擁擠、易疏散。
培訓機構教學培訓時間不得和當地中小學校教學時間相沖突,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0:30。
六、備案程序及服務承諾
1.受理。澗西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文化和旅游局窗口負責接收培訓機構申請材料。材料齊全、符合規定形式的,向舉辦者出具《受理通知書》(附件5)。申辦材料需要補充或者更正,應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予以補足。
2.審核。澗西區文化和旅游局市場管理科負責辦學現場審核,填寫《河南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立(變更)實地檢查表》(附件4)。澗西區文化和旅游局政策法規科進行申報材料審核,出具是否符合設置條件的審核建議《河南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審核意見表》(附件6)。
3.公示。提交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實地檢查合格的擬設立培訓機構,應當在設立場所和澗西區政務服務中心顯著位置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
4.辦結。澗西區文化和旅游局根據審核意見和公示情況,在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實地考察時間不計在內)作出設立備案結論。同意設立的,出具《辦結通知書》(附件7)和《河南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辦學審核同意書》。不予以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七、變更和注銷
培訓機構法人、行政負責人、地址、教學用房所在樓層、從業人數、教學研學人數、場所面積、教學面積、培訓內容、培訓對象、機構規模、注冊資金等行政事項變更或要辦理機構注銷的,應當先向澗西區文化和旅游局提交申請書,經審核批準后辦理變更手續或注銷,隨后持“辦學審核同意書”或注銷意見書到市場監管部門或民政部門繼續辦理相關業務。
不再從事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的,提出注銷申請后,應在市級以上媒體平臺進行注銷聲明,方可辦理注銷,注銷后風險保證金仍需在銀行專戶留存3個月,確保沒有學費等問題糾紛。
申請時需提供:
1.注銷(變更)申請書
2.培訓機構注銷(變更)通知張貼照片
3.在市級媒體平臺進行注銷聲明15天的證明(僅注銷申請提供)
4.財務處理、家長悉知等情況說明的相關證明(僅注銷申請提供)
八、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細則最終解釋權歸洛陽市澗西區文化和旅游局所有。
附件:1.河南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立申請表
2.河南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明細表
3.河南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材料備案表
4.河南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立(變更)實地檢查表
5.受理通知書
6.河南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審核意見表
7.辦結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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