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南省民政廳關于建立低保相關工作人員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制度的通知》規定:
五、備案程序
(一)主動申報
低保相關工作人員主動填寫《河南省低保相關工作人員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申報表》(附件1),有近親屬享受低保的如實申報,無近親屬享受低保的,在“近親屬享受低保情況”姓名欄中填“無”。
(二)逐級上報
村(居)民委員會統一填寫《河南省低保相關工作人員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匯總表》(附件2),連同村(居)兩委成員的申報表(附件1)一并報鄉鎮(街道)存檔備查。
鄉鎮(街道)將《河南省低保相關工作人員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匯總表》(附件2)與《河南省低保相關工作人員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人數統計表》(附件3)一并報縣級民政部門。
縣級民政部門將《河南省低保相關工作人員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人數統計表》(附件3)匯總后報市級民政部門。
縣、鄉兩級低保經辦人員有近親屬享受低保的,直接將申報表(附件1)交同級民政部門存檔備查并進行匯總。
(三)重點復核
縣級民政部門對低保相關工作人員有近親屬享受低保的情況要進行單獨登記,嚴格核查管理。作為動態管理的重點,在復核時要100%入戶核查,加強家庭經濟狀況調查、核對工作。經復核不符合低保條件的,應及時退出低保范圍。低保相關工作人員在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審核審批等環節,涉及本人近親屬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四)歸檔管理
縣級民政部門要建立低保相關工作人員近親屬享受低保專項檔案,分鄉鎮(街道)留存上報資料。鄉鎮(街道)要建立低保相關工作人員申報表專項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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