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學校:
根據《洛陽市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方案》要求,為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招生入學行為,確保適齡兒童少年享受公平而有質量的義務教育,結合澗西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指導思想
以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為目標,依法保障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和符合條件的隨遷(含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全部入學,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營造公平、公正的義務教育招
生氛圍和良好的教育生態,進一步提高人民群眾的教育獲得感和社會滿意度。
二、基本原則?
(一)劃片招生、相對就近的原則
從實際出發,根據區域內適齡兒童少年人數、學校布局、辦學條件、學位數量、交通狀況、傳統范圍等因素,科學確定義務教育學校的招生規模和劃片入學范圍,確保學生相對就近入學。各中小學按照區教育體育局劃定的學區范圍和招生對象進行招收。
(二)房戶一致、優先招收的原則
學校按照“房戶一致”優先原則,排列先后順序分類分批招生,片區內登記報名人數少于學校招生計劃的,學校應全部錄取;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的,按照已明確的規則錄取,其余未錄取學生由區教育行政部門就近協調安排入學。
澗西戶籍,根據房產(入學兒童監護人名下擁有的全部產權的房產,下同)與戶籍的結合情況,學校按照“房戶一致”優先原則排列先后順序,分類分批招生(第一批:房戶一致;第二批:父母無房產且三代同住;第三批:有房無戶的同一行政區學生;第四批:有戶無房)。
非澗西戶籍,在澗西有房產的,按照房產住址對應的學校劃片入學。
(三)堅持免試入學原則
所有義務教育學校均應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不得采取考試、評測或者委托校外培訓機構采取考試、測試、面談等形式選拔學生,不得將各種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入學的條件和依據。未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不得設立實驗班,嚴禁任何學校以實驗班的名義“掐尖”招生。
(四)堅持公民同招原則
嚴格落實中央關于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和公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招生的規定要求,堅持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原則上,民辦學校的招生范圍限于審批地行政區域;對市級審批的有寄宿條件的民辦學校,可面向市轄區招生。全面實行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實行電腦隨機錄取。?
(五)堅持公平公開原則
所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統一使用“河南省義務教育招生服務平臺”,開展學生信息采集和招生計劃、招生范圍、錄取信息發布等工作,全面實行陽光招生、規范招生。各學校要及時向社會公布本校招生入學工作的相關信息及招生咨詢聯系電話,建立健全監督舉報制度,廣泛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六)規范信息采集原則
全面清理取消學前教育經歷、計劃生育證明、超過正常入學年齡證明等無謂證明材料,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可在開學后及時要求學生提供。網上信息采集時,根據招生入學工作需要,如實采集學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長姓名、聯系方式等信息,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應在招生入學時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類App、小程序隨意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
三、招生條件
1.小學階段。凡年滿六周歲(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澗西區戶籍兒童、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其他應依法入學的適齡兒童。各校不得招收不足齡兒童入學,不得招收已在他校注冊過一年級學籍的學生,不能使其重新入學、重新注冊。
2.初中階段。凡澗西區戶籍2023 屆小學畢業生、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畢業生和其他符合條件的小學畢業生。
四、招生辦法
公辦、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使用同一平臺,同步報名、
同步錄取、同步注冊學籍。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選擇 1 所公辦學校或 1 所民辦學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河南省義務教育招生服務平臺”(小 學 招 生 網 址 :http://ywzs.jyt.henan.gov.cn/xxzs/、初中招生網址:http://ywzs.jyt.henan.gov.cn/czzs/)進行報名,根據頁面提示填寫真實信息。對弄虛作假、偽造證明材料造成學生不能正常入學的,后果由監護人負責。操作確有困難的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監護人可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劃片學校進行現場報名。
(一)公辦學校報名辦法及程序?
1.各小學6月底前對本校畢業生相關信息查驗完成后上報區教體局,7月25—26日由區教體局組織進行跨區驗證,7月底前完成本轄區小學畢業生信息審驗。7月29日前后(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小學畢業生到畢業小學領取初中入學預分配通知書;8月2日 8:00 至6日18:00 按照預分配通知書建議報名相關初中,完成網上信息采集;8月2日至7日到報名初中進行現場資格審核(詳細要求見下文)。
2.8月2日8:00至6日18:00 網上信息采集。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在“河南省義務教育招生服務平臺”進行用戶注冊,登錄系統完善學生基本信息,報名轄區內1所公辦學校,并按要求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在完成網上信息采集后,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監護人還需在規定時間內到報名學校完成現場資格審核。8月6日18:00,招生服務平臺網上信息采集將自動關閉。
3.8月2日至7日現場資格審核。已在招生服務平臺報名的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監護人需攜帶相關證明材料(戶口簿、房屋所有權證、父母身份證)到報名的轄區內學校進行現場資格審核。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及其監護人需提供居住證或務工憑證(父母一方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市場監管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戶籍所在地的戶口簿、父母身份證。原件應在查驗后當場還給監護人,復印件由學校留存。監護人必須對自己所提供信息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進行簽字確認。學校須對監護人登記的戶籍及住址信息到相關部門進行查驗、審核。
有集體戶口、住集體宿舍、公租房、廉租房、公寓等及掛靠戶口的,可統籌安排,協調入學。
4.?8月8日至9日公辦學校公布錄取結果。公辦學校通過適當方式(公布方式應提前告知)向報名的適齡兒童少年家長及時公布錄取結果。
5. 8月15日至16日公辦學校補錄。未被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由區教體局統籌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學位的公辦學校。
(二)民辦學校報名辦法及程序?
對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實行“注冊入學,直接錄取”;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一年級和七年級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實行電腦隨機錄取。九年一貫制、十二年一貫制民辦學校,具有該小學6年連續學籍的應屆畢業生可通過該校初中部的直升方式入學,學校直升方式入學學生人數不能超出該校七年級的招生計劃;若符合條件的直升人數超過該校七年級的招生計劃,也要通過電腦隨機錄取。小學一年級不能通過直升方式入學。
1.8月2日8:00至6日18:00 網上信息采集。符合民辦學校報名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其監護人在“河南省義務教育招生服務平臺”進行用戶注冊,登錄系統完善學生基本信息,報名1所民辦學校,并按要求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操作確有困難的,可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學校進行現場報名。8月6日18:00,招生服務平臺網上信息采集將自動關閉。
2.8月2日至7日網上資格審核。各民辦學校進行網上資格審核。
3.8月8日至9日公布審核結果。民辦學校應通過適當方式(公布方式應提前告知)向報名的適齡兒童少年家長公布審核結果。
4.8月8日至14日電腦派位及錄取。進行報名數據、直升數據整理、公布電腦派位學校、現場電腦派位、公布錄取結果、學生到校報到等工作。雙胞胎(多胞胎)子女參加電腦隨機錄取時,家長可自愿提出申請“雙胞胎(多胞胎)綁定”電腦隨機錄取。?
5.8月15日至16日,補錄及其他。未被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由區教體局安排到轄區內對應公辦學校,若轄區內對應公辦學校無空余學位,統籌安排到其他公辦學校。
(三)全面保障不同群體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1.保障隨遷子女入學。各學校要落實《居住證暫行條例》關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等條款規定,落實好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應入盡入”。對有居住證,其他證件或證明合法、有效、規范的,按以下順序予以依次招收。(第一順序:有房產證、有居住證的;第二順序:有房產證、無居住證;第三順序:租房有居住證的)。同一套住房在同一就學時段,只允許同一租賃家庭的子女入學。?
2.保障殘疾兒童少年入學。有序推進融合教育,依法保證各類殘疾(或孤獨癥)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輕度殘疾具備隨班就讀的條件的,可到普通學校隨班就讀;中、重度殘疾(或孤獨癥)兒童少年可直接到區培智學校登記入學;對需要專人護理、不能到學校就讀的安排送教上門,依法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特殊情況的學生可到市特教中心學校就讀。對于入學安置有爭議的,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牽頭組織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對其接受義務教育的能力進行評估認定,提出入學安置意見,明確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方式和具體就讀(送教)學校,確保應讀盡讀。
3.落實各項教育優待政策。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類符合條件的優待對象,按照國家和省、市各類教育優待政策落實好優待對象的入學問題。
五、工作要求
(一)按照計劃、嚴控班額
區屬各學校嚴格按照招生計劃進行招生,未經批準,嚴禁改變招生計劃、擅自擴班。根據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評估標準,嚴格控制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七年級的班額,各校要按照初中每班不超過 50 人,小學原則上每班不超過 45 人招生,確保 2023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新生入學不出現大班額。
(二)誠信嚴謹、公開公平
1.招生政策公開。各學校在招生前將招生工作有關政策、辦法,通過媒體、社區、校門口張貼《招生簡章》等形式及時向社會公告,公告的主要內容包括:招生程序、招生范圍、報名時間、需攜帶材料等。各學校要公布本校的招生咨詢電話,在招生期間設立服務專窗,安排專人做好咨詢、來訪工作,尤其需加強隨遷人員子女入學政策宣傳,按照“應收盡收”的原則,幫助他們及時了解入學條件和報名程序,按有關規定依法辦理入學手續。
2. 招生程序公開。學校按批次進行資格審查,須將各項要求及流程予以公示。根據分類情況審核相關信息,登記造冊。需要查詢或提供住址、戶籍等關聯信息如購房合同、出生年月、與戶主關系等材料的,應一次性提前告知。
3. 咨詢監督公開。區教育體育局和各學校要向社會公布投訴電話和投訴信箱,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區教育體育局咨詢電話62226017,監督投訴電話62226029。
(三)規范招收、統籌調劑
學校須按監護人房戶一致優先的順序,對監護人提供的信息進行調查核實。學校要嚴格控制接收非本學區學生,禁止招收跨行政區的學生,切實緩解擇校熱。分批次招生后,各校對新生戶籍與家庭住址進行確認,填報統一制式的新生花名冊,將新生花名冊及學位使用情況于8月18日前報區教育體育局備案。
對因學校班額已滿、信息難以確認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招收入學,家長要求調劑入學的學齡兒童,對應學校應收集相關資料并作詳細登記。于8月24日前,把登記表及其有關證明材料復印件等匯總上報基教股,由區教體局統籌在區內調劑安排,接收學校必須照單全收,及時安排。
8月30日前各學校將擬補招新生名單(其他完全符合條件的、因故貽誤登記信息的)報基教股備案。8月31日新生報到,進行入學教育。 ??
(四)加強招生入學學籍管理
各校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河南省義務教育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和《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小學生學籍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教辦基〔2022〕290號)要求,及時完成小學新生注冊和初中新生學籍接續。要嚴格落實學生“人籍一致,籍隨人走”,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嚴禁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對于違規建立學籍、空掛學籍、代建學籍、以虛假信息建立學籍、學籍業務辦理不及時等問題,將對相關責任人和學校主要負責人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理;對涉嫌違紀違法的,將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五)健全控輟保學長效機制
進一步健全政府及有關部門、學校、家庭等多方聯控聯保責任制,不斷完善控輟保學工作方案,壓實責任,堅決防止因疫、因貧、因病輟學。要聚焦重點人群、重點環節、重要時間節點,重點做好殘疾兒童、貧困家庭兒童、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的入學工作,加強教育關愛與幫扶,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嚴厲打擊以各種名義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行為,對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六)嚴格落實招生紀律
各校要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普通中小學入學“十項嚴禁”紀律要求。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嚴禁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義務教育學校對學生進行成績排名、宣傳考試狀元和升學率。建立健全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暢通違規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依法依紀查處招生入學工作中的違紀行為。區教體局對違規招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于違規招生的民辦學校,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七)加強招生宣傳
各校要加強輿論宣傳引導,充分、深入、細致解讀招生入學政策,積極回應人民群眾關切,引導家長形成合理就學預期。及時主動公開招生相關信息,營造“陽光招生”良好氛圍。持續宣傳“雙減”等促進教育公平的具體舉措和成效,在全社會營造正確的義務教育質量價值觀、學生成長觀,引導家長樹立科學教育觀念。
(八)加強監督問責
校長是學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規范學校招生行為,嚴格執行招生紀律,做到陽光招生、誠信招生、廉潔招生。對利用招生謀取私利的,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
在招生期間,各學校要全時關注各類網絡輿情,第一時間辦理群眾反映的問題,把問題解決在基層,把矛盾化解在學校,不準出現推諉扯皮、激化矛盾、上交矛盾的現象。
各校要堅決杜絕出現下列違規招生行為:
1.擅自改變招生計劃,違規招生,超班數、超班額招生的。
2.偽造、虛報、瞞報、泄露招生信息特別是學生個人信息的。
3.接納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資金、實物的。
4.接收不足齡兒童入學的。
5.安排已注冊過學籍的學生重新入學的。
6.小學畢業生未及時接續學籍的。
區教體局對違規招收的學生不予注冊學籍;對拒絕本學區內符合條件的少年兒童報名及統籌調配的學生入學造成不良影響的,將給予校長免職或解聘處理。在招生過程中出具虛假證明,提供虛假信息,以及因違規招生致使學生無法注冊學籍造成不良影響的,要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的責任,并追究學校主要領導的責任。對出現違規行為的學校,兩年內取消各類評優、評先資格。
(九)做好安全防范
各學校在招生期間要結合本校實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分批次分時段組織現場資格審核,嚴防安全事故及不良輿情出現。
2023年秋季開學后,區教體局要對全區學校執行和落實《義務教育法》、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和省、市、區招生政策規定及規范辦學行為等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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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澗西區2023年秋小學招生咨詢電話
附件2:澗西區2023年秋初中招生咨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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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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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澗西區(含高新)2023年秋小學招生咨詢電話 | ||
序號 | 學校 | 招生電話 |
1 | 洛陽市澗西區周山路小學 | 64969668 |
2 | 洛陽市澗西區南昌路小學 | 60697369 |
3 | 洛陽市澗西區西苑路實驗小學 | 13526986736/60331876 |
4 | 洛陽市澗西區東方第四小學 | 18739073697 |
5 | 洛陽市澗西區青島路小學 | 60199766/60199172/17337997922 |
6 | 洛陽市澗西區東方第三小學 | 60217818 |
7 | 洛陽市澗西區景華實驗小學 | 13027633166 |
8 | 洛陽市澗西區東升第一小學(北院) | 64986635\15716677729 |
洛陽市澗西區東升第一小學(南院) | 64557695 | |
9 | 洛陽市澗西區天津路小學 | 63966557 |
10 | 洛陽市澗西區東方第二小學 | 62189986 |
11 | 洛陽市澗西區南華實驗小學 | 60856056/65257127 |
12 | 洛陽市澗西區大所學校(小學部) | 64389115/15539716067 |
13 | 洛陽市澗西區天香小學 | 64225506 |
14 | 洛陽市澗西區王祥小學 | 62115726 |
15 | 洛陽市澗西區中州西路小學 | 60235086\60235078 |
16 | 洛陽市澗西區湖北路小學 | 63602586 |
17 | 洛陽市澗西區安徽路小學 | 64923295 |
18 | 洛陽市澗西區東升第三小學 | 62188018 |
19 | 洛陽市澗西區實驗小學 | 63065801 |
20 | 洛陽市澗西區東升第二小學(景華校區) | 64922232 |
洛陽市澗西區東升第二小學(南山校區) | 64987700 | |
洛陽市澗西區東升第二小學(麗春校區) | 62271866 | |
21 | 洛陽市澗西區珠江路小學 | 65166006 |
22 | 洛陽市澗西區芳華路小學 | 60235416 |
23 | 洛陽市澗西區廠北小學 | 64976988 |
24 | 洛陽市澗西區英語學校 | 64977010 |
25 | 洛陽市澗西區中信小學 | 60129664 |
26 | 洛陽市澗西區東方第一小學 | 64966973 |
27 | 洛陽市第五十六中學(小學部) | 63067608 |
28 | 洛陽市澗西區廣文小學 | 60330368 |
29 | 河南科技大學附屬小學 | 64231271 |
30 | 洛陽市澗西區第二外國語小學 | 65193989 |
31 | 洛陽市澗西區希尼陽光實驗學校 | 63919889 |
32 | 洛陽市青城小學 | 63000356 |
33 | 洛陽市辛店小學 | 64118963 |
34 | 洛陽市白營學校 | 15978683653/13513798028 |
35 | 洛陽市柳行小學 | 18638360618 |
36 | 洛陽市泰和小學 | 60235195 |
37 | 洛陽市董窯小學 | 13803797334 |
38 | 洛陽市延秋小學 | 64125969 |
39 | 洛陽市凌波實驗小學 | 63331608 |
40 | 洛陽市行知實驗學校(小學部) | 64320668 |
41 | 洛陽市高新實驗小學 | 60330161 |
42 | 洛陽市三山學校(小學部) | 60217115 |
43 | 洛陽市希望路小學 | 63386625 |
44 | 洛陽市孫旗屯小學 | 64179182 |
45 | 洛陽市東馬溝小學 | 64288167 |
46 | 洛陽市東沙坡小學 | 13598181305 |
47 | 洛陽市豐潤路小學 | 64220051 |
48 | 洛陽高新伏羲國學小學 | 13629807228 |
49 | 澗西區培智學校 | 65166169/13721608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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澗西區(含高新)2023年秋初中招生咨詢電話 | ||
序號 | 學校 | 招生電話 |
1 | 洛陽市東升第二中學 | 63006102 |
2 | 洛陽市東升第三中學 | 64836009 |
3 | 洛陽市東方第二中學 | 64978152 |
4 | 洛陽市河洛中學 | 63033356 |
5 | 洛陽市澗西區大所學校(中學部) | 64389115 |
6 | 洛陽市第四十八中學 | 64208544 |
7 | 洛陽市第三十二中學 | 60176688 |
8 | 洛陽市第五中學 | 64274892 |
9 | 洛陽市第二十三中學 | 64929981 |
10 | 洛陽市第五十六中學(中學部) | 63067615 |
11 | 洛陽市高新外國語學校 | 63202668 |
12 | 洛陽市三山學校(中學部) | 60217113 |
13 | 洛陽市行知實驗學校(中學部) | 64320669 |
14 | 洛陽市瀛洲初級中學 | 64283673 |
15 | 洛陽市辛店初級中學 | 60217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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