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澗政通〔2023〕28號
根據洛陽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洛陽市城鎮開發邊界和年度土地利用計劃指標,經澗西區政府組織相關單位實地調查確認,擬征收澗西區瀛洲街道苗灣社區、珠江路街道興隆寨社區集體農用地1.5457公頃(全部為耕地),建設用地1.3357公頃(商業服務業用地0.0289公頃、住宅用地1.2283公頃、交通運輸用地0.0785公頃),以上共計2.8814公頃,擬作為洛陽市2023年度第三十二批城市建設用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7條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范圍
地塊一:東至苗灣社區用地界,西至苗灣社區用地界,南至苗灣社區用地界,北至三山社區用地界;
地塊二:東至現狀道路,西至珠江路、已征國有用地界,南至麗春路,北至已征國有用地界。
二、擬征收土地現狀、地類及面積
擬征收瀛洲街道苗灣社區集體農用地0.4245公頃(全部為耕地)。
擬征收珠江路街道興隆寨社區集體土地2.4569公頃,其中農用地1.1212公頃(全部為耕地),建設用地1.3357公頃。
三、擬征收土地用途
用地批準征收后擬作為公共基礎設施用地及教育用地。
四、征地補償標準
1.征地補償標準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有關問題的通知》(豫政〔2020〕16號)規定執行,標準為247.5萬元/公頃(包含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社保標準按照《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最低標準的通知》(豫人社規〔2021〕49號)規定執行,標準為74.25萬元/公頃。以上兩項綜合補償標準為321.75萬元/公頃,征地補償總費用927.0905萬元(其中征地補償費用713.1465萬元,社會保障費用213.9440萬元)。
2.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按照《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洛陽市國家建設征收集體土地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洛政辦〔2018〕49號)規定執行,據實補償。
五、安置途徑及方式
征收土地計劃通過以下途徑進行安置:
1.?貨幣安置。將征地補償安置費713.1465萬元,按時足額支付給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依規分配。
2.?社會保障安置。本批次用地共落實社保資金213.9440萬元,已預存入我區指定賬戶。實施征收后,將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納入社會保障范圍。
3.?拆遷安置。該批次用地涉及拆遷,按照已制定拆遷安置方案,依法依規妥善安置。
六、其他事宜
1. 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并與澗西區瀛洲街道辦事處(地址:洛陽市澗西區河洛路44號,電話:64329316)、珠江路辦事處(地址:洛陽市澗西區麗春東路23號,電話:64613700)簽訂補償、安置協議。
2. 自通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3. 凡擬征收土地涉及的社區及其居民和其他利害關系人如有意見,請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向洛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澗西分局(地址:洛陽市高新區濱河北路20號火炬大廈,電話:64931897)提起聽證申請。如到期未申請,將視為放棄聽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3年8月11日
Copyright ? 2015-2025 洛陽市澗西區人民政府 版權所有
網站標識碼:4103050003
網站聯系電話:0379-64823389 地址:洛陽市澗西區西苑路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