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1)《洛陽市復員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落戶介紹信》;(2)原籍派出所出具的關系證明;(3)通過公安人口信息系統能夠查詢到申請人戶口已注銷的,不再提交原籍派出所戶口注銷證明,憑申請人書面聲明沒有重復戶口后予以受理;無法通過公安人口信息系統查詢到申請人戶口已注銷的,需出具原注銷戶口派出所的注銷戶口證明;(4)父母戶口簿。
辦理依據:河南省民政廳?河南省公安廳《關于我省退役士兵落戶問題的通知》(豫民文[2014]215號)。
審批流程:材料齊全后由戶籍民警審核受理,錄入電子檔案并上報縣級治安(戶政)部門,縣級治安(戶政)部門當天審批后派出所辦理,如有特殊情況應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
審批權限:縣級治安(戶政)部門主管。
辦理時限:當天辦理,特殊情況3個工作日內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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